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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传监听 电信业:台一切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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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江明晏台北7日电)外媒报导,美政府透过电信公司搜集民众通联纪录,引发风波。对此,台湾电信龙头中华电信表示,在现有法规规定的特殊状况外,不会触犯民众通讯隐私,类似美国的情况前所未闻。

根据“卫报”报导,美国发布最高机密命令,授权联邦调查局(FBI),从4月开始,美国政府在3个月内拥有无限的公权力取得通联纪录,美国最大电信运营商威瑞森(Verizon)必须每天持续把国内外客户的通联纪录交给美国国家安全局(NSA)。

卫报报导,这些档案包含双方的电话号码、通话地点、通话时间及长度,但没有包括通话内容。

中华电信是台湾电信业龙头,拥有1000万以上的行动用户,中华电信行动通信分公司总经理林国丰说,台湾通讯安全有法规保障,监听行为受到“通讯监察与保障法”规范、警政与治安机关紧急调阅通联纪录也受到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相关法规限制。除此之外,电信业者不会触犯民众安全隐私,类似美国的情况,前所未闻。

根据“通讯监察与保障法”内容,原则上,仅限侦查最低本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才可以实施监听;但基于现实需要,例外地允许侦查某些最低本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时,也可以实施监听。但监听必须依法为之,且通常领有令状。

林国丰进一步补充,根据“通讯监察与保障法”,欲调查单位必须向法院申请,调查局自有相关设备,不须透过电信业者协助。

林国丰表示,台湾电信业也规范,必须本人同意才能调阅通联纪录,民众皆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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