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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通行费1元 得再多花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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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静萍台中21日电)国道实施计程收费后,一名40多岁陈姓男子每天开车往返丰原及台中,但为缴1元通行费,他必须多付5元手续费,直呼不公。

台中市议员谢志忠及廖述镇今天召开记者会指出,由于台中县市合并后,许多民众被迫必须改往台中市区上班,计程收费实施后,丰原交流道到中港交流道,远通电收的计程是10.6公里,每天开车往返,扣除20公里免通行费,需缴交新台币1元通行费。

谢志忠指出,陈情的陈姓男子未装eTag,为了缴交这每天1元的通行费,每笔必须多缴5元的手续费,而远通电收全台有26个直营门市,台中只有4个门市,其中3个在国道休息站,民众若不愿多缴手续费,就得花更多油钱开车到远通门市缴费。

谢志忠说,计程收费是使用高速公路的通勤族每天都必须面对的事,大丰原地区涵盖了丰原、潭子、大雅、神冈、东势、新社、石冈、和平等8乡镇,影响所及约有数10万人。

谢志忠要求远通电收应该建置更多便民的通行费收费方式,不能因为用路人不装eTag就进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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