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权证行使比例 台开放券商自订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10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田裕斌台北29日电)台湾证券交易所表示,为使投资人对权证选择更多样,自11月起非指数型权证行使比例由发行人(券商)自行订定,投资人购买权证时,应注意每档权证行使比例不同。

证交所表示,行使比例代表每单位认购权证履约时可以认购标的股票比率,因此权证的行使比例愈大,与标的股价的连动性愈紧密。

现行非指数型权证,行使比例规定在1:1至1:0.01区间内;以指数为标的权证,因加权股价指数点数是千位数以上,若限制行使比例最低为1比0.01,则恐权证发行价格过高,不受投资人青睐,因此行使比例由发行券商自行订定。

证交所指出,目前标的股票市价已有超过千元者,例如大立光股价超过2000元,如权证行使比例仍局限于最低1比0.01,权证发行价格与一般权证相较偏高,为使发行券商订定发行条件更具弹性,提供投资人更多样选择,放宽非指数型权证行使比例与指数型权证相同,改由发行人自行订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