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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媒体常驻 台记协:为中情搜开方便之门

记协会长陈晓宜举新华社为例 指其香港分社记者报导新闻外还需执行情搜 强调应先签新闻自由保障协定再谈媒体互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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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3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王张会”才刚落幕,虽然此次未特别在台面上谈,但私底下中共很希望两岸互设媒体常驻机构;台湾记者协会会长陈晓宜指出,会有这样的要求,是想藉中国记者的渗透,来台进行情搜工作,这将在政治、社会、经济上产生影响。

在2012(101)年反媒体垄断运动,一直走在前头的陈晓宜主张,记协与学者认为,应签订〈新闻自由保障协定〉后,再来谈两岸互设媒体常驻机构的问题。

以中共官方喉舌媒体新华社为例,香港分社在2000(89)年更名为“中联办”,对香港媒体进行实质控制,记者常被叫去喝咖啡;而新华社记者的工作,除了报导新闻,还有撰写“内参”(内部参考文献)职责,就是情报搜集工作,一旦两岸开放互设办事处,对中共搜集情报更加方便。

不过有许多人打击过此论点,声称若是如此,陆客来台也可情搜,何必要新华社?陈晓宜解释,新华社、《人民日报》亟欲来台,是因为一般媒体记者经常在外采访,很少回报社,反而跟采访同一路线,其他报社的记者较熟。

采访新闻时,最主要是跟各方消息来源互动,因此记者与其他家媒体如《苹果》、《自由》、《中时》的记者自然保持非常熟稔的关系,若以同样跑台北市政府的路线,即使15年以上的资深记者,对自家的媒体的记者依然不熟悉。

除了政府官员、民众、采访路线,媒体同业也是重要的消息来源之一。基于上述的关系与概念,这些中共喉舌媒体的目的,主要是跟台湾记者交往,在一同采访新闻的过程中,会“自然而然”地交换讯息,以及互相影响,这就是中共最主要的目的,更牵涉国家安全。

应让台媒在中国自由采访

台湾记者到中国采访处处受限,人身安全更堪虑,例如日前已过世的《壹周刊》记者杨汝椿在饭店被公安扣押、2011(100)年《三立》记者采访茉莉花革命当街被扣押,是否因为两岸互设媒体机构而让台记者在中国拥有采访自由,是一个指标。

中国因素对台湾最大的影响,是影响台湾的“内部”新闻自由,这部分若被控制才是最为严重的;很多人认为,台湾新闻自由价值与认知都比大陆成熟,大幅开放应没问题,况且台湾是一个开放的自由社会,怎会有影响?

陈晓宜指出,中共要控制的是媒体所有权人,再从新闻机构内部去控制记者,当中时老板从余纪忠换成旺旺集团蔡衍明时,不论是否为资深记者,新闻内容与品质的确发生改变,中时并购案,造成大批内部记者出走,就证明对内部新闻自由的影响,不只是记者生计问题,更是报导的真实方向。

当媒体无法真实报导新闻,不仅无法肩负社会责任,也无法促进公民社会进步,陈晓宜以元旦当天学生在总统府前抗议反媒体垄断为例,《中国时报》报导如豆干大小,头版放的是蔡衍明的自传出版新闻。

另外,无疆界记者组织指中国因素对港台媒体的影响,点名旺旺集团买下台湾《中国时报》对新闻自由构成威胁,当天中天记者即质疑组织中立性,访问学者批其评比不公,并骂记协有何资格批评媒体,她说:“中天表现,更证实无疆界评比是正确的。”

媒体欲西进设广告部赚钱

面对中共不断鼓吹两岸互设媒体办事处的急迫性,陈晓宜直指,说穿了只是让媒体老板去赚钱,到中国设业务部,拉广告,记者与人民都没有获利,反而深受其害;当媒体老板在经济利益被中共绑架,台媒的表现自然就受其控制,香港媒体就是最好的例证。◇

(责任编辑:尚琳)

〈新闻自由保障协定〉两岸须遵守7要项

1.采访自由:双方政府承诺保障对方记者在各自境内,依需要自由规划采访题材。
2.人身自由:双方政府承诺保障记者不会单纯执行采访、报导工作遭到扣押、监控;同时承诺对台湾受访者,事前不骚扰,事后不算账。
3.报导自由:双方政府承诺对媒体报导内容,不要求事先查证。也不以签发签证,或设办公室许可权力做为言论审查工具。
4.行动自由:一旦中、台媒体互设常驻机构,台湾应不会排除任何中方媒体机构驻台。但台湾仍有包含壹传媒集团、《大纪元时报》、新唐人电视台、自由亚洲电台等媒体无法进入中国采访。协议应明订在双方政府合法登记注册媒体,有同等入境采访权利。
5.网路自由:境外新闻网站在中国,经常在“敏感时机”或报导了“敏感事务”受到遮蔽,更经常全面性封锁,新闻自由保障协定中应明订,双方政府不得对新闻网站进行内容审查、遮蔽与封锁。
6.流通自由:对于所有书籍、杂志及影音出版品,相互完全废除审查,自由流通。
7.政府止步:双方各级政府及所属公营企业,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介入对方媒体经营,干涉人事或节目内容,并严禁购买有偿新闻(置入性行销)。

资料来源:台湾记者协会 记者江禹婵/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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