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房地合一税受关注 民团:不动产税制问题大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4年08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蓝悦真台湾台北报导)房地合一改革方向备受产业界与学者关注。德明财经科技大学副教授花敬群18日表示,必须要思考台湾高房价、囤屋、空屋与财政税收不足的状况同时存在,因为这显示不动产税制出了很大的问题。

财政部19日将召开房地合一课税座谈会,仅聚焦不动产交易所得税。公平税改联盟等税改团体及业界代表,18日抢先召开“不动产全面改革”记者会,邀请中国土地改革协会理事长卓辉华、消基会委员王进祥、估价师公会全联会理事长陈谌等业界代表提供建言。

房地合一如何进行课税,房市改革行动联盟建议,政府应对非自用房地产、豪宅、空屋、多户者加重课税,其房地交易的资本利得须按实际获利认定税基,若缺乏成本无法确定获利者,则由估价师评估认定。

花敬群表示,为有效抑制囤房、健全房市与改善财政,公民团体呼吁行政院“出来面对”。必须召开跨部会会议,将房屋税、地价税等持有税,与不动产交易所得税一并检讨,并采行实价课税,才有助抑制囤房及维系市场交易量。

花敬群指出,不动产税制应全面改革,应搭配持有税的地价税与房屋税改革配套,并不是要财政部一次到位,可循序渐进,分步骤完成,但是盼财政部能讲清楚,先改资本利得或先持有税都可以,但不是片面改革。

卓辉华表示,各地方政府已经33年未调税基,仅台北市政府今年才调。公告地价与房屋评定现值仅约市价的1/10,今年的房价跟民国70年相比已经涨6~8倍,税基明显偏低。

政府应循房地合一原则
房改盟:避免全面加税

房改盟强调,政府在改革持有税方面,仍应遵循房地合一原则,并采取“自用轻税、非自用加税”的差别税基原则,给予自用房地产交易较大的折扣,以保障自用,而不是全面加税。

房改盟指出,对于短期的房地产交易,应提高税率课以重税。其税基可依据市价估计的基础税基,或给予7至8折的较低折扣来认定,所缴税负应比税改前高出5倍以上。

至于自用房地产,房改盟的报告认为,所有权人及其配偶与直系成年亲属实际自用的房地产,税基可依据市价估计的基础税基,给予1至2折的较低折扣来认定,税负以不超过目前所缴纳的地价税与房屋税合计1倍以内为原则。

另外,房改盟认为,为避免不动产所有权人不实申报自用房地产,蓄意逃漏税捐,政府也应订定不实申报的罚则。◇

责任编辑:陈真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