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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追大统18亿黑心钱 最高检提非常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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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1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综合报导)2013年大统长基负责人高振利,因违法在食用油中掺低价棉籽油,大赚黑心钱,智慧财产法院去年7月判高振利12年徒刑定谳,但检方声请没收大统长基不法所得18亿余元,法院却仅判罚3,800万元,检察总长颜大和认定判决违背法令,15日提起非常上诉。

对于智慧财产法院判定,大统长基公司为法人,因法人无犯罪行为能力,无法成为犯罪行为人,其销售得款等物,也无法适用谕知没收。最高检调卷研议后,认为该判决违反大法官会议释字第 687 号解释“无责任即无处罚”宪法原则;且《食品卫生管理法》49条第5项,也有对于法人科处罚金的刑罚规定,代表法人也可是犯罪行为人。

最高检察署认为,智财法院的确定判决违背法令,造成法律见解的争议,会影响法律的安定性、人民对司法的信赖,也可能会影响检察机关侦办的标准,所以决定提起非常上诉。◇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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