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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广电三法今协商 政院吁本会期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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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1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因草案在立法院经多次协商仍未取得共识,立法院(18)日将再次针对“广电三法修正案”召开朝野协商,对此,行政院17日表示,广电三法是攸关民生的重大法案,期望行政院版本能获立法院支持,在本会期能完成修法。

由于朝野各党对“无线台列必载频道”以及“基本频道收费100元”还有疑虑,上次协商完全没有共识,将于今天再行协商。

行政院表示,为让有线电视收视选择及付费组合回归消费者决定,是政府持续努力的目标,通传会已提出分组付费的建议规划,预订于有线电视全面数位化(2017年)后实施,以更贴近“看多少付多少”的目标。不过,基本频道收费应收取多少才合理,考量消费者收视习惯及收视权益、提升节目自制率及文创产业发展等层面,实仍需审慎研议。

行政院指出,目前有线电视多采“吃到饱”,收视费用依《有线广播电视法》规定,由系统业者每年向地方政府申报,经地方政府所设费率审议委员会审议后公告。

行政院表示,102(公元2013年)年底起,部分跨区经营有线电视系统业者已提出分组付费规划,基本频道组更有低于100元者,只是目前多数订户除订阅基本组,仍会依收视喜好增购其他组合。

行政院说,自101(公元2012年)年7月27日通传会公告“有线广播电视经营地区划分及调整以及受理申请经营有线广播电视业务”生效次日起,有线系统业者已可以县市为单位,申请跨(扩)区经营有线电视服务,强化业者间良性竞争,相信对民众收视权应有一定保障。◇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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