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应受防贿例监管调查指八成市民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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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1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潘在殊香港报导)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廉政公署以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被起诉,事件再度引发公众对防止贿赂条例不适用于行政长官的关注。民主党的调查显示,88%被访者认同行政长官应受防贿条例的监管,要求梁振英尽快落实。

民主党在10月13日至27日期间,针对防止贿赂条例是否适用行政长官,和廉政公署应否调查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UGL 5,000万港元,成功访问了815名市民。发现有88%被访者认同行政长官应受防贿条例的监管,只有7%认为不应该。77%市民认为,梁振英并无落实监管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的建议不合理,13%认为合理。79%被访者十分赞成和赞成,行政长官要向独立委员会申请批准收受利益。73%受访者认为廉署应该立案,调查梁振英收取UGL 5,000万。调查又发现,67%受访者十分不认同和不认同,中联办主任张晓明的“特首超然论”。

负责此次调查的立法会议员黄碧云表示,民意已经相当清晰,“大多数都觉得梁振英不应该地位超然到不受防止贿赂条例监管,或者说他收受利益都应该要去调查的。”

议员单仲偕补充,如果廉政公署用公职行为失当起诉前特首曾荫权,针对梁振英涉贪起码可以告两样东西,一是他没有向大法官申报他的利益和财产,亦没有向行政会议申报。“我手头有2012年8月3号梁振英的行会申报利益表,里面没有UGL三个字,亦都没有提及UGL将会给5,000万他。而在行政会议12年的8月3号的申报表里面,也没有梁振英关于UGL这5,000万。我觉得这个已经足够让廉政公署展开调查。”

黄碧云将在今日的立法会大会,提出防止贿赂条例第3及第8条适用范围扩大至特首的相关动议,民建联的谭耀宗就会提出修正案,将动议变成研究。黄表明不会支持其修正案,因为他的修订是变相帮梁振英拖延修改条例。单仲偕表示,建制派以往都一直支持修改条例。◇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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