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應受防賄例監管調查指八成市民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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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1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潘在殊香港報導)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廉政公署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起訴,事件再度引發公眾對防止賄賂條例不適用於行政長官的關注。民主黨的調查顯示,88%被訪者認同行政長官應受防賄條例的監管,要求梁振英儘快落實。

民主黨在10月13日至27日期間,針對防止賄賂條例是否適用行政長官,和廉政公署應否調查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UGL 5,000萬港元,成功訪問了815名市民。發現有88%被訪者認同行政長官應受防賄條例的監管,只有7%認為不應該。77%市民認為,梁振英並無落實監管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的建議不合理,13%認為合理。79%被訪者十分贊成和贊成,行政長官要向獨立委員會申請批准收受利益。73%受訪者認為廉署應該立案,調查梁振英收取UGL 5,000萬。調查又發現,67%受訪者十分不認同和不認同,中聯辦主任張曉明的「特首超然論」。

負責此次調查的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表示,民意已經相當清晰,「大多數都覺得梁振英不應該地位超然到不受防止賄賂條例監管,或者說他收受利益都應該要去調查的。」

議員單仲偕補充,如果廉政公署用公職行為失當起訴前特首曾蔭權,針對梁振英涉貪起碼可以告兩樣東西,一是他沒有向大法官申報他的利益和財產,亦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我手頭有2012年8月3號梁振英的行會申報利益表,裏面沒有UGL三個字,亦都沒有提及UGL將會給5,000萬他。而在行政會議12年的8月3號的申報表裏面,也沒有梁振英關於UGL這5,000萬。我覺得這個已經足夠讓廉政公署展開調查。」

黃碧雲將在今日的立法會大會,提出防止賄賂條例第3及第8條適用範圍擴大至特首的相關動議,民建聯的譚耀宗就會提出修正案,將動議變成研究。黃表明不會支持其修正案,因為他的修訂是變相幫梁振英拖延修改條例。單仲偕表示,建制派以往都一直支持修改條例。◇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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