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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农舍非农民禁买 6月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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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5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湾台北报导)民国89(公元2000)年《农发条例》修订,几乎人人都可以购买农地,建商更是大笔购买农地盖农舍,导致乡间农田豪华农舍林立。为解决农舍乱象,农委会14日表示,未来农舍的起造人和购买农舍的承受人,必须是农民,没有农民身份者不能盖农舍,预计最快5月底预告,6月底完成修法,真正落实农地农用。

炒地已经炒到年轻人买不起、租不起农地,农委会主委陈保基说,“修法是一个很强烈的手段,会引起很大的反弹,但政府要下重手限制,农地炒作才会平缓,青年农民才有能力经营农业,台湾农业也才能永续,否则仅是隔靴搔痒。”

陈保基说,与内政部正修正《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未来农舍的起造人和购买农舍的承受人,都必须是农民,没有农民身份的民众不能盖农舍,若须卖出,承购的民众也须是实际务农的农民,不过“继承”不在此限。

至于农民的定义?陈保基表示,《农发条例》定义农民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自然人”,但这次修法进一步确认“农民”定义,并将农民资格认定限缩为投保农保,或投保健保第三类(畜牧、渔业业者),或实际从农这3类人。◇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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