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敏:宪法宣誓 先办头号违宪者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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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6月26日讯】6月25日媒体报导,北京当局拟以法律形式实行宪法宣誓的制度。在已曝光的誓词中官员要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而没有忠于党,成为舆论首个焦点。宣誓的要义在于履行、遵守与监督,否则形同虚设,舆论第二个焦点来到违宪必究。宪法保障民权,民众捍卫宪法,目前中国大陆正有一场对宪法最大的捍卫行动就是全民控告违宪发动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前党魁江泽民。

官员就职前要向宪法宣誓,这让许多网民在新闻跟帖或论坛纷纷上传现行宪法保障人民的各种基本权利,毫无疑问,他们最关心这三条:第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3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凌驾于现行国家宪法,特别是第34、35条规定的基本民权,第36条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迫害,这也是每一位中国民众长久以来最向往的合法权益。

宣誓不可少,问责一定要,但不应该只是针对新任官员,在此之前,必须先彻底追究与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对国家宪法与法治所造成的莫大破坏与损失。

官员就职向宪法宣誓,虽是最低阶的依法治国形式,但也以某种程度对“党治大还是法制大”给出了一个暧昧却又不失肯定的答案。

媒体报导,华府中国问题专家石藏山表示,宪法中有关坚持党的领导等规定,并不是不能改,不排除将来会有变化。

此前,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中国问题专家李天笑亦曾表示,在中共这个体制中,“依法治国”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依法治江”习近平就绰绰有余。

值此中国大陆告江大潮高涨之际,北京拟立法宪法宣誓制度,美国也传来两党国会议员在众议院共同发起343号决议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针对法轮功学员和其他良心犯的“强摘器官”行为,并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发起的已持续16年的迫害。这已是美国国会第二次提出同一主题的决议案。

除了美国,过去一段时间以来,全球各地多个国家地区多有类似议案相继出台,显示国际耐心所剩不多。

在大陆,不少公检法人员公开声援告江潮说:江泽民逃脱不了历史的惩罚。没有人会不同意,江泽民的罪恶是这个人类世界所有的法律都无法容纳与饶恕的。

目前大陆各地包括北京街头均可见的标语“全球公审江泽民”,在可预期的日子,头号违宪者江泽民在中国大陆也将受到正义的审判,那时宪法才算有了最大的维护与捍卫。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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