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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首例 高铁噪音扰民应赔台币8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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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5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5日电)苗栗通霄一带的高铁沿线居民因不满高铁未设置完整隔音墙,造成失眠、焦虑与房屋受损,提出公害纠纷损害赔偿,环保署月前裁决高铁应赔26名居民新台币833万余元。

环保署公害纠纷裁决书指出,苗栗县通霄镇54名居民主张,高铁行车路段没有完整设置隔音、防震设施,导致居民长时间暴露在70分贝以上噪音环境。

居民指出,噪音及震动不但影响工作效率、记忆力变差,经常焦虑不安,甚至造成失眠、焦虑、心脏血管疾病,房屋也因长时间震动而龟裂,因此集体提出公害纠纷损害赔偿,向高铁求偿新台币4200多万元。

不过,高铁公司表示,高铁音量监测数据都符合噪音管制标准,对健康及环境安宁应在合理忍受范围内;此外,其中有34名申请人无法提出实际居住地址证明,认为应驳回。

根据环保署裁决书指出,环保署会同苗栗县政府等单位现场监测,确认高铁行经苗栗县通霄镇城北段时,所产生噪音确有超过管制标准及使附近居民难以忍受的情况,造成附近居民之损害,而有施作噪音防制改善工作(隔音门窗)的必要。

环保署裁决委员会认为,居民所受影响可谓自清晨至深夜、经年累月的连续性影响。纵然高铁该段的噪音符合噪音管制法的规定,但不能阻却民法侵权行为应负的损害赔偿责任。

裁决委员会根据申请居民住处与高铁间距离,请专家以科学方式计算,裁决高铁沿线300公尺内住户26人获赔833万8000元,是高铁因噪音赔偿首例,其余房屋龟裂等求偿则被驳回。这也是首例高铁噪音扰民判赔的案例。

环保署裁决委员会主委林福来受访时说,高铁造成的噪音虽符合法令,但因当地都是农业区,晚上、清晨都特别安静,高铁行驶时突如其来的巨大声响、震动会更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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