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华妇为女儿读名校买豪宅 演变成一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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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0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夏雨编译报导)加拿大温哥华地区一名华裔妈妈获悉只要她购买一栋豪宅,便可让女儿获得在一所著名私校就读的名额。在支付定金后,这名妈妈发现即使购买了这栋价值数百万加元的豪宅,女儿也无法进入名校就读,在追讨定金未果的前提下,便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

据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报导,一起失败的房屋买卖协议,导致了卑诗省最高法院的一起民事诉讼。

原告韩梅(Mei Han,音译)声称,在购买一栋670万加元的房子的交易中,其中一个条件是让她的女儿入读温哥华地区最负盛名的私立学校之一York House School。

在这份民事申诉书中,韩梅的一名熟人宋丽丽(Lili Song,音译)拥有一栋房子,房子位于著名私校York House School对面。韩梅声称,宋丽丽曾对她说,可以请经纪做一个“替代安排”,把这栋房子借给或租借给学校,这样,韩梅的女儿奥利维亚就可以在该校就读四年级。

韩梅声称,去年12月,她支付10万加元买房定金。但两个月后,这所私校告诉她,没有女儿奥利维亚上学的空位。

韩梅说:“丽丽从来没有与York House,或学校官员、代表谈论替代安排,York House从来没有同意(女儿入读)。”

因此韩梅要求宋丽丽退还10万加元订金。宋丽丽则提出书面答辩表示,自己从未与韩梅承诺安排奥利维亚入读York House School事宜,而且因为韩梅违约,这笔10万元订金不需要退还。

但宋丽丽在回复中还表示:“丽丽同意协助原告,向York House School校方代表非正式表明,原告希望女儿可以入读该校。为此,丽丽写了一封推荐信给校方,也向原告提供了一些建议。但丽丽从来没有作出任何相关保证原告女儿入读该校,也没有就所提供的非正式协助,向原告要求或收取报酬。”

York House School公关总监豪斯曼(Darcy Hausselman)表示,校方对此案并不知情,也不涉及诉讼一方。他说:“在York House,我们有一个非常严格的招生流程。”

至今所有指控仍未得到法庭证实,案件现正排期审讯。

York House School成立于1932年,位于温哥华的Shaughnessy地区,该校一直被评为卑诗省顶级私立学校之一。根据学校网站,该校学费每年近2万加元。新学生入学费为2,500加元,且不可退还。#

责任编辑:黄小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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