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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爆国赔首例 高市判赔四万定谳

高雄气爆国赔第一件定谳,判市府须赔杨伯禄(左)财损4万元。(李怡欣/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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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1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台湾高雄报导)气爆灾民杨伯禄提告国赔,高地院7日驳回市府二审上诉,判市府败诉,须赔杨4万元,全案定谳成为气爆第一起确定判决。国民党高雄市党部主委黄柏霖、陈丽娜16日批评,市府宁愿花27万公帑请律师,也不愿认错,尽速赔款给灾民。高市法制局长许乃丹对判决结果表示尊重、遗憾,希望接下来的国赔案能有更多和法官讨论的机会。

国民党抨击,市府面对气爆灾民以自我保护为最高原则,劝退灾民放弃国赔意愿,把所有责任推给李长荣、中油等业者,说服灾民代位求偿,市府更预计动用善款6,500万请律师打代位求偿官司。

另外不愿意接受市府代偿的灾民提出国赔,15案一审已有7案判决市府败诉。目前杨伯禄案是第一起定谳的判决,国民党市党部表示,市府一、二审宁愿花11万打杨伯禄国赔官司,也不愿干脆赔出4万元,如今法院清楚认定市府有责,该案已然成为高雄气爆案“判例”,其他案件都将是相同结果,国民党要求陈菊市府团队应道歉、究责。

对于国民党指控,许乃丹表示,气爆以国赔方式诉讼不能真正突显实际肇事者(荣化及华运、中油等)之责任,只是用人民纳税钱去帮肇事者的荣化、华运支付这个损害赔偿金,并不公平。

另外,法院在一审就没有厘清气爆责任和因果,再加上是不到10万元的小额求偿,开庭次数少,市府的法律见解陈述有限,盼接下来其他的气爆国赔案,能有更多和法官讨论的机会。基于国赔是用纳税人的钱,其他案在一审后,也都有提起上诉。法制局指,国赔诉讼费使用国赔准备金,并非使用善款。◇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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