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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建工地废水排放 桃园不报核准将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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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2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民众陈情营建工地环境污染,每逢天雨,营建工地裸露开挖面、户外作业环境之地面、原料及物料,遭雨水冲刷,以及洗车台废水,挟带大量砂土,产生高浓度黄褐色废水,严重污染环境。

桃园环保局表示,符合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营建工地,应于施工前提报迳流废水污染削减计划,经核准后据以实施,若违反此规定者,罚锾额度依营建工地开发面积规模计算,裁处金额可达6百万元,并按次处罚。

若业者未于施工前提报削减计划,且有造成环境污染之事实,则依其超过放流水标准之倍数计算违规点数,一般营建工地倘未做好防治措施,超标倍数往往大于5倍,属严重违规,处分金额动辄百万元,最高甚至可达2千万元。

环保局呼吁辖内业者切勿以身试法,以免造成严重破坏水体环境品质,并遭受重罚。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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