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丹:进口食品无中文违反《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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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2月09日讯】近日,北京市二中院在终审时“爆料”了一桩发生于2014年6月的民事诉讼案。该案值得关注的细节有三:其一、被告商铺的“罪名”是,销售两种包装上使用繁体中文标注,没有境内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的食品和另一种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和说明的食品。若按照诉讼者的说法,“这批产品属于进口产品却没有中文标签”;其二、一审法院判其违反的相关法律是《食品安全法》,并称是由于该商铺“在进货时只审查了进货商海关的报关证明和卫生证书”所致;其三,如今的“终审”驳回了商铺的上诉,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

综合上述三点,我们大概就能清楚得知这样一个事实:法院终审判决,在销售的进口食品上没打上中文标签的商铺应受到惩处,理由是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说起来,这进口的食品不打中文标签,违反的是中国的食品安全法,这前后的逻辑究有多么的混沌不清。对于这种貌似在混淆视听的结论,我们或许该反向推之,暂且先摆脱中文标签以及相关法律的束缚,来看看中国食品与进口食品在“安全”上的真实较量。

有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简称CAC)已制定了8000多个国际食品标准、3274个农药残留限量、1005个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评估。但是,这一国际标准在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比如2006年中国实施的鲜冻禽肉国家标准,只有土霉素与CAC的规定一致;又比如己烯雌酚(一种环境激素),日本规定的残留最高限量是0.001毫克/公斤,但中国的标准是0.25毫克/公斤,相差250倍。此外,在农产品质量标准中,中国只涉及62种化学污染物,而联合国公布的相关限制标准有2522项,美国多达3000多项,日本高达65000多项。

这些例子说来生僻,但其实不胜枚举。若从老百姓熟悉的角度来说,只看蜂拥而至、去海外抢购、海淘的中国人身影,就足见“中国制造”、尤其是中国食品的安全堪忧。别说外包装上打不打中文标签了,恐怕是外包装上找不到中文字样,才会被认可为“原装”。换而言之一句话,进口食品安不安全,根本就与中文标签无关。包装上有没有中文标签,一点儿也不妨碍中国老百姓对进口食品的认可与信赖。

不幸的是,这种简单的逻辑关系在中国的法律中一经解读,就显得有些晦涩难懂了。就好像有人提问,“中国的标签法有没有规定国外原装进口的产品上必须印刷中国汉字”,而答案则更加让人无语,曰“中国没有标签法”。这种“驴唇不对马嘴”的回答似乎一下子让提问者漏了怯,但事实上,中国诸多的法律条款在具体事务上的“无所指”、“乱搭配”,才真正算是将“驴唇不对马嘴”演绎到了极致。就拿上面提到的那起案子来说,进口商品到底要不要打中文标签,或许根本就无法可依。在一般人的认知中,哪怕将其纳入《商标法》的范畴,也比拿《食品安全法》说事要理直气壮的多。

然而,在官方眼中,这道标签非但不能白加,也关系到中国品牌的国际形象。一方面,一道标签代表着一项审查程序,也就意味着政府将获得一笔处理行政事务的收入;另一方面,中国人虽说进口食品好,但最终的结论还得中国负责食品安全的权威部门来下。外国的东西再好,没有中国官方的肯定,那也是不合格、不达标的。正如不打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就算再安全、再好,也得想方设法给你扣上“违法”的帽子,让你陷入“不安全”的舆论危机。

话说,这番道理并不难懂,但我们似乎还要留下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那就是在中国,不打中文标签的外国货何止“食品”这一项,不知其它非食品类的商品又该如何“违反食品安全法”呢?求告知。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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