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菲暂无渔业合作 渔民勿信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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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6月11日讯】(中央社马尼拉11日专电)菲律宾受到宪法限制,无法与其他国家分享天然资源,中华民国驻菲代表处提醒台湾渔民,勿听信可以来菲进行渔业合作的传言,以免渔船入菲之后遭到扣留。

台湾渔业圈传出菲国官方已与台方达成渔业合作协议的说法,特别是中部大城塔克罗班市(Tacloban)。据称有10艘台湾渔船正积极准备,打算近日启程进入菲海捕鱼。

驻菲代表林松焕今天提醒台湾渔民,菲国宪法规定,天然资源只能由菲律宾人独享,境内海洋资源不开放外国渔船捕捞。因此,在修宪之前,菲律宾政府不能跟任何外国渔船进行渔业合作。

林松焕说,就现阶段而言,外国渔船无照进入菲国海域,菲方海上执法单位即可作“盗渔”推定,扣船查办,程序冗长。

根据新版菲国渔业法,盗渔推定的行政罚锾为60万美元至100万美元,如果进入司法程序且被判罪,将罚120万美元,若是在菲国领海被捕,另处6个月又1天至2年又2个月的有期徒刑;若是再犯被捕,将坐牢3年,罚款240万美元。

台菲去年11月间签署的是“台菲渔业事务执法合作协定”,此为双方执法单位的合作,旨在确认彼此执法时不使用武力,以及建立紧急通报系统与迅速释放机制,内容不涉及“渔业合作”。

林松焕强调,除非菲律宾新政府修宪,而且又与台湾签署渔业合作协议,否则“就现阶段而言,不要相信任何渔业合作的传言”。

多年前曾发生台湾渔船误信中介所言,认为已与菲律宾地方政府达成渔业合作共识,结果在菲海遭执法单位逮捕,损失惨重的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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