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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湿地日 营建署年前核定29个保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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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1月20日讯】配合世界湿地日,营建署指出,国家重要湿地保育行动计划,计有11个县市政府申请29案行动计划,补助经费计新台币2453万元,预计将于新年前核定。

为推广湿地保育理念,内政部营建署配合世界湿地日,选在今天举办“2017国际湿地日推动重要湿地成果表扬大会”。

活动表扬“104年度国家重要湿地保育行动计划”评鉴成绩优异的单位并感谢国内NGO团体协助促成去年甫落幕“2016国际湿地大会”及对台湾湿地保育、复育的长期付出与贡献的团体、机关。

营建署解释,“拉姆萨公约”缔约国为纪念湿地公约签订,自1997年开始将每年的2月2日定为世界湿地日,目的为提醒各界重视湿地并关怀湿地的现况。

营建署指出,今年度重点,第一,将持续推动重要湿地保育利用计划审议作业,台湾现有曾文溪口及四草2处国际级湿地及梦幻湖等40处国家级重要湿地,配合湿地保育法第14条规定,为确保湿地天然滞洪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生态保育及明智利用,需拟订重要湿地保育利用计划。

第二,国家重要湿地保育行动计划,计有11个县市政府申请29案行动计划,补助经费计2453万元,预计将于农历年前核定,辅导各县市政府及NGO团体进行湿地环境维护,持续推动湿地保育工作。

第三,持续办理地方级暂定重要湿地再评定作业,国内现有41处地方级暂定重要湿地,依据湿地保育法第40条规定应办理评定作业。

营建署指出,从98年起推动“国家重要湿地保育行动计划”奖补助作业,补助各县市政府办理湿地栖地环境营造、湿地生态廊道建构与复育、海岸湿地防护、背景环境生物及社会长期调查研究与监测、社区参与湿地经营管理及教育推广等工作。(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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