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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客运车祸6死11伤 司机找东西分心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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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0月03日讯】阿罗哈客运9月11日深夜国道车祸造成6死11伤,桥头地检署经调查全案今天侦结,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将肇事司机吴(心劦)松提起公诉。检方指出,被告当时是因找东西分心肇事。

起诉书指出,阿罗哈公司大客车司机吴(心劦)松9月11日深夜由高雄总站载客发车,11时36分左右由阿罗哈公司冈山站载客后,经冈山交流道驶入国道1号北向欲前往台中。11时38分以时速102公里行经国道1号北上348公里外侧车道时,因翻找物品而疏未注意同车道前方有叶姓驾驶的自小客车,而未能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保持随时可煞停的距离。

吴(心劦)松发觉叶男车辆时,距离已不足煞停,于是向左转弯紧急闪避,车辆沿该路段外侧车道急切往最左侧的内侧车道,并失控撞上内侧车道旁护栏而沿护栏向前滑行数十公尺,车上乘客多人因惯性力而遭甩飞,部分乘客更撞破左侧车窗而摔落于车外,造成6名乘客死亡、10名乘客受伤(所涉过失伤害部分,目前均未据告诉),吴男也受伤。

桥头地检署发言人、主任检察官徐弘儒下午举行记者会指出,吴(心劦)松当时没系安全带,被告供述当时正在找湿纸巾而分心肇事,由于搜证画面未显示被告当时在找何物,因此也无法断定被告是因找何东西而肇事。

徐弘儒说,肇事路段速限为110公里,将行车记录器的行车纪录盘(俗称大饼)送请判读结果,车辆撞击前13分钟内最高时速为105公里,车辆撞击前10秒时速为102公里,车辆撞击时时速为73公里,并未超速。(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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