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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审 酒驾吊照还上路可罚12万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审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初审通过增订多项条文,其中加重酒驾累犯等罚则。图为酒驾示意图。(Foto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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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2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交通委员会14日审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初审通过增订多项条文,针对酒驾者遭吊扣或吊销驾照期间,若是无照驾驶,小型车或机车罚锾加重至9,000~18,000千元,联结车、大客车或大货车最重罚锾加重至12万元。

这项修正案由李鸿钧、林俊宪、高金素梅等19人提案,他们认为酒驾者无照驾驶的危险性远高于一般无照驾驶人员,且显见毫无悔过之意,因此应加重处分二分之一,以儆效尤。

交通部指出,酒驾者驾照遭到吊扣或是吊销,但又无照驾驶小型车或机车者,过去罚锾为6,000~12,000千元,而现在加重处分为9,000~18,000;但若驾驶联结车、大客车或大货车等大型车辆,罚锾则从原先的4万到8万元,加重到6万至12万元。

搭客运没系安全带 可罚六千元

交通委员会同时增订大客车的乘客、驾驶未系上安全带的相关罚则,大客车行驶于一般道路上,驾驶人未系上安全带罚锾从1,500元加重到2,000元。若行驶于国道或快速道路上,乘客未系安全带,则会罚驾驶人3,000~6,000元;若驾驶人已尽告知乘客义务,则改罚乘客。

另一方面,如果计程车司机以职务之便,侵占他人遗失物不还,经法院一审判决犯侵占罪,将吊扣执业登记证,如果法院处有罪判决确定者,将废止执业登记,并且在3年内不得再办理。

行车请记得系安全带。〈福特档案照)

没打方向灯 最高罚三千六百元

同时,交通部也加重未依规定打方向灯的罚则,若未依规定打近光灯、远光灯及雾灯,罚锾由原本的600~1,800元,加重1倍至1,200~3,600元。

交通部说,为保障用路人权益,有效定义“灯光”的范围,包括:夜间、行经隧道、调拨车道,以及遇浓雾、雨、雪、天色昏暗或视线不清时,都应开亮头灯;若不是遇雨、雾时,不得使用雾灯。

另外,行经公路主管机关或警察机关公告之山区或特殊路线之路段,涵洞或车行地下道,应依标志指示使用灯光;夜间会车时,或同向前方100公尺内有车辆行驶,应使用近光灯。◇

方向灯。(摄影:林佳乐/大纪元)

※喝酒不开喝,开车不喝酒。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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