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共坦克十师38团营长为何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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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5月31日讯】2017年5月26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庭审原中共坦克十师38团营长陈银汝,宣布判刑3年9个月。其中原因引发外界关注。

陈银汝本人也是法轮功学员、少校军官,转业后曾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任客户经理。2016年8月18日,陈银汝被苏州葑门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至今。国保警察和610人员还到陈银汝家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打印机、笔记本电脑和刻录机等私人物品。

明慧网报导,5月26日当天,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公诉人苏云姝在法庭上声称,陈在某地发放法轮功资料,她有监控录像。

在辩护律师和陈银汝的要求下,苏云姝将录像“证据”当庭播放,结果录像里只显示出两个骑电瓶车的男子背影。

陈银汝的辩护律师说:“我和陈银汝认识了有六七年了,他的体态特征我非常熟悉,监控录像中出现的两个男子背影,根本不是陈银汝本人。”陈银汝也当庭指两个人都不是自己,并且骑的车子型号也对不上号。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这样的构陷手段,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中屡见不鲜,比如迫害之初推出“1400例”,造谣法轮功学员“练疯了、练死了”等谎言;在2001年中国新年期间,利用中央电视台再次造假,推出所谓“天安门自焚”伪案,向全国民众灌输对法轮功的仇恨。但是,“天安门自焚”案很快被国际媒体质疑是骗局,《华盛顿邮报》指中共借此事件“系统地暴力镇压”法轮功。海外新唐人电视台曾就此制作纪录片,逐一剖析其中疑点。

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表示,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中国至今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定性法轮功是非法的;相反,散发法轮功真相和诉说法轮功被栽赃的事实完全是合法的,理应受宪法和法律保护。

律师还说,“真、善、忍”是全人类的普世价值;陈银汝信仰法轮功无罪,应当受到尊敬。

面对律师的无罪辩护,法官童康在庭审最后依然宣布对陈银汝非法判刑3年9个月,罚款5000元。

这是陈银汝第三次被非法判刑。因坚持对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2004年,他曾被非法判刑3年;2010年,被判3年半。#

文字整理:叶枫,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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