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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达成教育版亚泥 台教部:非展延 是监督

高教工会22日到教育部抗议,呼吁今年8月7日永达技术学院停办届满3年,应即进入解散清算程序,将剩余财产回归公共,而不是落入董事会私人口袋。(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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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6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大专院校退场后,校产如何回归公共引发争议。今年8月7日永达技术学院停办满3年,应即进入解散清算程序,却发现期限改为109年1月。高教工会办公室主任陈书涵质疑,这整起事件就像是教育版的“亚泥案”,质疑政府协助董事会掏空10亿元校产,完全不受外界监督。教育部澄清,并非展延,是避免永达以交申请书拖延时间,而逼迫永达必须3年后“完成”解散。

高教工会22日至教育部门口抗议,呼吁今年8月7日永达技术学院停办届满3年,应即进入解散清算程序,将剩余财产回归公共,而不是进入董事会私人口袋。

根据《私立学校法》与教育部的《辅导私立大专校院改善及停办实施原则》第15条规定,学校停办3年内未能恢复办理或整顿改善,且无其他学校续行经营者,教育部应命其解散。永达从2014年停办,将于今年8月7日届满。

不过却发现,教育部已于今年1月修改《专科以上学校及其分校分部专科部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部设立变更停办办法》第34条第3项,从该办法修正实施日期(106年1月6日)计算,变相展延永达解散清算日期。

教育部技职司专门委员张嘉育强调,过去法令规范不完备,如果没有修改上述规定,学校可以一再提出改办申请,就不会被解散清算,反而不利于政府监督;他强调,教育部没有再给永达3年,修法后其实是限缩,而不是让永达想办法展延。

教育部技职司司长杨玉惠提到,办法原用字是“申请”,永达只要交计划书就合规定,但实际上教育部已经退回2次,如此将造成不断轮回,所以把用字改成“完成”。

张嘉育进一步解释,如果修改规定后就强制解散永达,会有法律争议,所以新增1月6日修正施行前停办的学校,应于修正施行后3年内“完成”,永达3年内就一定要“完成”改办或恢复办理,而不只是提出计划即可,如此3年后,永达就没有不解散的理由。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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