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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铁员工过年请假案 工会败诉

台湾铁路产业工会337人过年期间依法休假,却被台铁拟旷职、记过,向劳动部申请不当劳动行为裁决,昨日公布工会败诉。图为资料照。(台湾铁路产业工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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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7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台湾铁路产业工会337人过年期间依法休假,却被台铁拟旷职、记过,台铁产工向劳动部申请不当劳动行为裁决,28日公布裁决案,劳动部表示,裁决委员会于14日作出驳回申请,裁决委员会认定台铁事后发公文要求员工应到班、请假等行为,不构成不当劳动行为,工会败诉。

劳动部指出,裁决委员会认定台铁局与其所雇劳工,长期以排定班表方式确认劳工是否于国定假日出勤,劳工如有拒绝出勤之意,应于班表排定前或排定时通知台铁局,而这次337名产工会员虽委托台铁产工代为表达,但通知却延至1月23日送达台铁局,恐有违诚信原则,后续引发台铁局以公文要求劳工出勤上班、不出勤上班应依规定请假及予以未出勤者旷职认定部分,皆难认有不当劳动行为之情事。

裁决决定书进一步指出,虽然产工会员于行使权利时有不当之处,但台铁局事发后就“事先有请假,但当时未核准”及“事后提出病假、生理假、家庭照顾假等”完成请假手续者,均从宽处理,因此建议本案,若劳工已于1月排班表公布七天内通知拒绝排班,或于休假前七天提出请假申请者,不应记旷职。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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