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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泥矿权展限 台民团吁践行原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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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8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郭曜荣台北报导)行政院23日举行亚泥矿权展限诉愿案的言词辩论,亚泥指出,诉愿案不应受到舆论或陈抗影响,应回归到法律面审查。亚泥强调,矿权展限案是依法申请,经济部、矿务局也是依法审查、依法核准。富世村玻士岸部落、民间团体、原民会一致认为,矿业权展限当然要依法审查,就是践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条咨商同意参与办法规定。

经济部于3月14日《矿业法》修法前夕,在部落不知情、未进行环境风险评估下,火速让亚泥新城山矿区取得20年矿权展限。地球公民基金会指出,经济部作为明显违反《原基法》、《地质法》等法规,且严重危害邻近部落权利。富世村玻士岸部落于4月12日由族人代表向行政院提起诉愿,亚泥亦申请参加诉愿。

亚泥认为,企业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障,否则,将对企业经营、投资股东产生严重不利,也会造成劳工及原住民失业,期待诉愿会依法、秉公审理与决定。

台湾蛮野心足生态协会秘书长、律师谢孟羽表示,原民会在整个诉愿会过程明确表示,矿业权展限就是要践行《原基法》第21条咨商同意参与程序,民间团体也采取同样立场,但最后结论还是要看行政院诉愿委员会怎么认定。矿业权展限应该依照《原基法》第21条,问问当地部落、族人的看法与想法,再决定要不要核准。如果要核准,族人的要求或参与方式都应该列入条件当中,而不是经济部片面决定。

谢孟羽说,如果行政院诉愿审议委员会做出让他们不满意的决议,他们一定会走司法途径继续告上去,原住民族也会走上街头陈情抗议。◇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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