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看守所嫌犯“逃脱” 网传毒贩被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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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6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新安报导)近日,河南看守所曝丑闻,网传其故意放出了毒贩。官方证实有在押人员被错放并逃脱,但没有披露更多内情。

澎湃新闻6月25日报导了河南洛宁县看守所因错误释放导致在押人员脱逃的消息。但是,报导中没有说明该事件的具体经过和内容,只避重就轻地报导了所谓的传达内容。

该报导仅确定了事件的真实性。报导称,6月以来,大陆数个地方的拘留所、看守所等单位陆续传达了一份《关于河南洛宁县看守所因错误释放导致在押人员脱逃事故的通报》。其中,公开报导的就包括秦皇岛市抚宁区拘留所,青海海西州冷湖看守所等地。

传达内容显示,这些单位的警察、辅警存在没有严格着装上岗、值班巡视,以及管理混乱、对在押人员的人身检查和一日生活没有到位等问题。

报导的标题突出了“错放”、“逃脱”的信息,但文章对相关内容一笔带过、含糊其辞,很多网民表示,“时间地点人物3要素呢?”“事情的经过被删了?”“到底是错放还是逃脱?”“文中和标题有什么关系?”“没头没尾,莫名其妙。”

据河南省洛阳市的网民披露,“放的是名贩毒的。”“毒贩进去后,找了相似的人醉驾进去(做替身),几个月醉驾拘役时间到期就……然后不敢多说了怕查。”

广州网民“忽悠式重组”说,“一错再错!连逃脱的犯人照片附图也没一张,还怎么让群众提供线索抓捕?”有东莞网民回复说,“人都没跑远,给了你照片万一抓住了他们不都露馅了么。”

网民分析表示,不存在“错放”。解除拘留或羁押要核实至少三次身份,从房间提犯人、出监区,出第一道警戒岗都要核实身份签字,一个环节不对都不行,不可能三个环节都疏忽。

四川省成都市网民“中蜀古岛曰 ”说,“故意放的吧!这个也能犯错?出来的时候还要签字的!”

广东省惠州市网民“康宏善”说,“何止签字,进去的时候,你手臂上被激光打了个码,平时看不了,用扫描器才可以看得到,出去的时候要验证那个码的。”

有网民指出,“河南司法系统近几年丑闻太多了”。“能错放犯人,就不是一个人的错,而是整个系统整个环节全部存在渎职。”“一个‘监狱长’到底有多黑?”#

责任编辑: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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