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退休教师王金华遭冤判2年 被劫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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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0月14日讯】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69岁的退休教师、法轮功学员王金华,在7月18日被德州市夏津县法院非法判刑2年、罚款5,000元后,于10月10日被劫持到山东省监狱继续遭受迫害。

明慧网报导,王金华在1997年3月与妻子荆传风一起开始修炼法轮功,仅仅修炼一个多月,夫妻俩身上所有的病痊愈。然而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泽民集团疯狂打压法轮功后,王金华及其家人失去了往日的安宁。

王金华九次遭绑架,荆传风三次遭绑架,并多次被非法跟踪、监控,家人也多次被骚扰。王金华的小女儿王秀萍被绑架五次,大女儿王秀丽被非法抄家。王金华及儿女共被勒索、抢劫72,720元人民币。

2018年2月28日(正月十四),王金华在平原县三塘乡张贴了法轮功真相的不干胶;3月1日,被齐家寨村主任贺金亮诬吿。三塘派出所警察郡冰、詹兵对不干胶的标语拍了照。

3月5日(正月十八日),王金华被平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洪江、小队长姚加凯绑架,并抄家、审讯。王金华被送到德州市看守所,因血压高被看守所拒收。3月17日,他被取保候审。

2019年1月11日,国保警察王洪江叫王金华去公安局在起诉书上签字,王金华拒绝。王洪江说,他就是不签也要起诉他。

1月14日下午,国保警察姚加凯再度叫王金华和保人刘金龙到平原县检察院去签字,遭王金华拒绝。姚加凯也威胁说要起诉他。

1月18日,姚加凯又叫王金华到县检察院办理监控他家的手续。1月23日,他被平原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3月11日,姚加凯又叫王金华到德州市夏津县检察院去问话,张健对此问话做了记录。

因证据不足,夏津检察院曾两次退回国保大队对王金华编造的构陷卷宗,但平原县国保执意要加害王金华,又以他在2017年4月17日在德城区烟厂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德城分局行政拘留14日(此案已终结)为由,再次将编织罗列的所谓案件递交到夏津县检察院。

5月29日,夏津检察院非法指控王金华,并向夏津县法院提起公诉。

7月18日,夏津县法院非法庭审王金华, 于8月7日下达判决书,诬判他2年,罚款5,000元。

8月8日上午,国保大队小队长姚加凯和另外两个警察把王金华绑架到德州看守所,因体检证明他血压高,看守所拒收,他才得以回家。

王金华回家后得知自己的退休金被扣,就去平原县教育局反映扣发工资之事,最后教育局的人说商量商量再看。

10月8日,姚加凯突然通知王金华9日再去体检。他仍被查出血压高。然而,10月10日,夏津法院又把他送到德州看守所。在他被看守所拒收后,夏津法院当天就把他直接送到山东省监狱迫害。#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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