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学者呼吁修宪保障生存隐私等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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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9日讯】(中央社台北九日电)中国大陆法学专家徐显明日前对媒体表示,为了实现法定人权、使人权建设制度化,他建议在下次修宪时列入生存权、隐私权、财产权及迁徙自由权等十项人权。

徐显明现任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是中国大陆知名的法学专家。他在接受中新社专访时表示,中国大陆现行宪法施行至今已二十年,然而关涉人权体系的部分至今未作变动,因此他建议在下次修宪时,纳入目前在现实生活中日益重要的十项人权,以宪法形式保障人民生存、隐私等权利。

徐显明表示,中共总书记胡锦涛近日在纪念宪法施行的集会上指出:﹁宪法也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要﹁及时依照法定程序对宪法的某些规定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补充,使宪法成为反映时代要求﹑与时俱进的宪法。﹂表明宪法既要保持其稳定性和权威性,同时也要根据社会现实的发展变化,及时作出相应修改和调整。

徐显明指出,唯有将社会共同追求的应有人权通过立法途径上升为法定人权,才能使人权建设制度化,并切实得到法律保障,因此下次修宪中应当增列:生存权、平等权、财产权、隐私权、知情权、环境权、发展权、经济自由权、迁徙自由权及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

报导指出,今年四十五岁的徐显明出身山东农村,曾经当过生产队长也曾赴国外留学,对人权领域的研究涉入较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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