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民:“模糊面纱”的游戏规则

香港城市大学 李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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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2月19日电】运圣经到大陆的香港居民黎广强﹐在大陆被抓并被指控颠覆政府﹐最重可判死刑。在美国总统乔治‧布什的过问下﹐中国政府最后只以“非法经营”罪判黎广强两年﹐并于新年前释放。运圣经在任何尊重人权的国家﹐都不构成“颠覆政府”或“非法经营”。黎广强回到香港﹐首先感谢了乔治‧布什总统。当黎广强被捕后﹐有记者曾采访香港保安局长叶刘淑仪﹐问她是否准备帮助黎广强。叶局长斩钉截铁地说﹐不会帮﹐大陆有绝对的权力决定什么是犯罪﹐以及如何处置他。黎是香港居民﹐美国有什么权利对此事发表意见﹖

港官都不敢得罪中共

如果有一家人的小孩被邻居绑架﹐邻居势力大﹐这家人不敢惹﹐忍气吞声﹔别人看不过眼﹐去找那不讲理的邻居评理﹐这家人不但毫不感激﹐反而对帮忙的人破口大骂。这样的人﹐是不配做父母的。做个邻里﹐都令人瞧不起﹐不要说做保护我们安全的官员了。

去年我在罗湖桥被自称是中国政府官员的人秘密绑架﹐记者也问叶局长香港政府为什么不过问我的被捕﹐她说我的家人没有要求。确实我的家人有过要求﹔就是家人不要求﹐我是香港居民﹐纳税给政府﹐秘密失踪﹐香港政府也应该过问和帮助。如果一个人在街上被杀﹐难道香港政府要等家人要求﹐才过问吗﹖若受害者没有家人﹐怎么办﹖香港的官员争相在中共面前表示革命﹐不敢得罪中共﹐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不帮助受害人也不必找如此站不住脚的借口。从叶局长对黎广强被抓的态度来看﹐似乎不仅仅是不敢过问了﹐美国帮了香港的受害者﹐她还指责美国。难道她希望中共迫害香港居民﹖对于她的动机﹐我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叶局长要给香港人一个明确的资讯﹕我们如果在大陆被捕﹐不论什么原因﹐香港政府都不管﹐而且也反对其他国家过问﹐我们最好在大陆乖乖认罪。

另一个香港居民徐泽荣﹐二○○○年六月被中共秘密关押﹐长期无消息﹔最近以泄露半个世纪前的国家机密被判十三年重刑。当然﹐经过了我们这些被捕的例子﹐没有人再去浪费时间找香港政府帮忙了﹐香港政府的宣传确实有效。我曾于去年九月份在《纽约时报》撰文﹐希望香港政府能过问或探视徐泽荣﹐使他得到更人道的待遇。没想到叶局长竟指责我“不公平”﹐“干涉一国两制”。《纽约时报》的朋友还告诉我﹐香港政府准备专门撰文反駮我﹐只因“九一一”而作罢。

游戏规则要公正

其实我不过是以过来人的身份﹐向港府建议关心在大陆遇到麻烦的香港居民而已。在中国被捕的嫌疑人﹐要经过侦察期﹑起诉期﹑审判期﹐每一期都可对嫌疑人从头审讯﹐不断盘问﹐最后嫌疑人自己被折腾得忘了自己讲过什么。通常是告诉审判人﹐“你们看着写吧﹐我都签字”。整个阶段﹐可持续好几年﹐不能见家人。如果香港政府能探视被抓的香港居民﹐为他们报告家人的情况﹐使他们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并不去要求放人﹐这怎么是“干涉一国两制”呢﹖这是政府为纳税人该做的事。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布坎南(James Buchanan)提出了“模糊面纱”(behind veil of ignorance)原则。这一原则认为﹐判断一个社会的制度(游戏规则)公正与否﹐要看当一个人对自己未来的社会地位不确定时(可能是当权者﹐可能在野﹔可能是警察﹐可能是囚犯)﹐他认为在任何位置上﹐这些游戏规则都是公正的时候﹐那么这些规则才是真正公正的。

无罪辩护招致报复

在中国﹐警察﹑检查院﹑法院大概觉得中国司法的游戏规则是公正的﹐我被抓后﹐不能读法律书﹐不能见律师﹐不能见家人。而我作为嫌疑人﹐则觉得这是很不公正的﹔作为辩护律师﹐其执照由司法部发﹐会见客户(被辩护人)时要被司法机构监视﹐做无罪辩护会招致政府的报复。迫于政府的压力﹐律师不得不做客户(被告)的工作﹐希望客户好好认罪。所以律师也不会认为这样的游戏规则是公正的。

当然﹐没有一个国家会把囚犯或嫌疑人当贵宾﹐迫害囚犯的事在任何国家都发生过。而且因为囚犯被控有罪﹐受到谴责﹐他们的权益很难在游戏制度里得到公正的体现。在民主国家﹐他们的权益是通过新闻自由﹑代议制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总有政治团体在议会中代表他们的利益)体现的。

在中国﹐这些还做不到。囚犯的权益﹐几乎没人代表。唯一的可能﹐大概是由囚犯中后来成为当权者时来代表。但这很受限制。第一﹐囚犯成为当权者的机会很低﹔第二﹐“屁股指挥脑袋”﹐这些囚犯一旦不坐在监狱里﹐而是坐在当权的位子上﹐也就不去为囚犯争权益了。

中国司法的一些进步﹐是改革初期由彭真推动的。原因很简单﹕在文革期间﹐彭真的地位变了﹐一向是“专政”别人的彭真被“专政”了。他深深感到作为囚犯﹐中国司法的游戏规则太不公正了。文革后﹐彭真平反了﹐他还记得文革的恶梦﹐呼吁改革司法游戏规则﹐对囚犯和嫌疑人人道些。但是﹐当他权力牢固﹐觉得不可能再成为阶下囚时﹐他又保守起来。

支援受嫌人的权益

不实现“模糊面纱”原则的游戏规则﹐社会不能稳定和均衡。一位被逮捕的高级干部说﹕“我原来都是“捞人”的(即从看守所救别人出来)﹐现在自己居然进来了。要是我将来制定政策﹐一定要改革。”我看着审问我的官员想﹐若他被抓﹐是不是还坚持嫌疑人不能见律师﹐不能读法律书﹐不能见家人﹖

从“模糊面纱”的原则﹐叶局长应该住住大陆的看守所﹐她大概就不会对这些在大陆被抓的人﹑对我的建议这样义愤填膺﹐而应该支援为嫌疑人争取权益了。

在我那篇被叶局长指为“干涉一国两制”的文章里﹐我引用了经济学家杨小凯给我讲的故事。杨小凯在中国文革期间也曾被迫害入狱﹐他在谈及我这次在中国的遭遇时﹐用了这样的比喻﹕

下一个牺牲的是谁

过去﹐中国有些地方的人喜欢吃猴子(但愿现在已经不吃了)。猴子是智商很高的动物﹐懂得怎么保护自己。所以﹐当厨师带着食客到猴笼前挑选晚餐时﹐所有的猴子都拼命地往后躲﹐每只猴子都希望藏到别的猴子后面﹐一旦有一只猴子被选中﹐其他的猴子就急急地把它往笼外推。相反﹐牛是不那么聪明的动物。但是﹐当一头牛遭到猴子袭击时﹐所有的伙伴会围成一圈﹐用他们的角死死相抵对抗强敌﹐保护不幸遇袭的同类。在共同保护自己的利益时﹐不那么聪明的牛比猴子强多了。

集权政府压制人民的一个有效方法﹐就是挑选哪些最敢说话的人进行迫害﹐使整个人群都生活在一种小心翼翼的恐惧中。一旦一个目标被选中﹐其他人就松了口气﹐深感幸运。为避免被选中﹐并能继续他们的生意或研究﹐大多数人宁愿保持沉默。但当下一轮挑选开始时﹐就会轮到那些不太敢说话的人了──因为最敢于直言的人都已经被抓光了。只要这样的体制存在﹐只要这种挑选继续下去﹐谁能保证下一个被选中的牺牲者不是自己呢﹖所以﹐我们保护自己的最有效方法﹐应该是首先保护最敢直言的人──尽管我们可能并不赞同他们所有的观点。

为了每一个人自己的权利和自由﹐我们要做牛﹐不要做猴子。

原载信报﹐感谢作者李少民向本报投送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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