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首宗烟害官司三审定谳当事人认为是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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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8日讯】四年前吴培民一家五口搭乘西北航空公司前往美国,吴培民与女儿在飞机上饱受二手烟害而控告西北航空的案件是国内第一桩烟害求偿官司。该案日前三审定谳,由于发生地点是在外国籍航空器上,不适用国内的烟害防制法,以民法“债务不屡行的瑕疵给付”,判决西北航空应赔偿机票的半价新台币六万元。吴培民对判决结果虽不满意但可以接受,并认为社会大众可以依循此例伸张正义。

据中央社台北八日报导,本案发生于一九九八年初,吴培民一家五口搭乘西北航空公司前往美国,在紧临吸烟区的禁烟客舱中饱受二手烟害,空服员拒绝安排换位,吴家小女儿支气管炎发作,经美国医师诊断与烟害有关,于是吴培民同年七月在董氏基金会的协助下,控告西北航空,请求新台币一千多万元的赔偿。

据董氏基金会顾问律师林信和指出,由于发生地点在外国籍航空器上,不适用本国的烟害防制法,但乘客有不受烟薰伤害的权利,西北航空无法提供良好的服务,三审判决以民法“债务不屡行的瑕疵给付”,判决西北航空应赔偿机票的半价,即新台币六万元,但吴家小女儿的支气管炎无法证明为飞机上的烟害造成,故此部分的赔偿请求不成立。

这几年吴培民在大陆经商,几天前特地回台等候三审判决,谈起这宗官司,他表示,历经近四年的诉讼,光是诉讼费用就超过四十万元,还不包括机票钱,他尊重法院判决,虽然对判决结果并不意外,但身为一个父亲,得知无法为保护自己的孩子获得公益的判决,深感遗憾。

吴培民说,任何人都不能伤害他的小孩,再多的赔偿金额也没有办法弥补烟害对他女儿所造成的伤害,他之所以愿意打官司而不愿和解,就是为了一个公理正义,赔多少钱不是重点,现在三审定谳,结果虽不满意但可以接受,这已经成为一个判例,走出一个路来,希望社会大众受到烟害时不要犹豫,一定要勇于伸张正义。董氏基金会烟害防制组主任林清丽认为,美国曾经判决房东不改善烟害,房客有权不付房租,澳洲也曾判定二手烟害的餐厅败诉而需赔偿,在台湾由于法律的见解不同,以致当事人吴培民仅获六万元,她要呼吁政府正视国内业主重视消费者权益,避免国人遭受烟害,国人在任何禁烟场所内遭受烟害,都可以提起烟害赔偿诉讼,获得胜诉求偿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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