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新闻团体指基本法二十三条限制新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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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曼娜香港二十四日电)针对香港政府今天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有关禁止颠覆及叛乱活动的条文立法发表咨询文件,本地多个新闻团体认为,有关的建议存有很多恢色地带,加大了前线记者的采访困难,变相限制了新闻自由。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麦燕庭表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有关的建议有很多恢色地带,一旦大陆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之间出现分歧,若香港媒体预先披露该消息,可能会触犯大陆的法律。因为,她担心会前线记者为免触犯有关法律而自我约束,变相限制新闻自由。

香港新闻行政人员协会发表声明,表示十分关注政府有关咨询文件的建议对香港新闻采访及言论自由带来影响,并且担心一旦传媒因为报导的对象被指煽动他人来达到指定的目标,传媒可能因而坠入违法的陷井。协会将咨询业界的意见,然后向当局反映。

香港政府今天公布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立法咨询文件,建议把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及窃取国家机密等活动,列为刑事罪行,最高刑罚是判处终身监禁。(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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