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警察威胁撤离纽约市:市法妨碍逮捕暴力分子

人气 141

【大纪元2020年07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萍报导)在福克斯周五(7月17日)早间新闻上,州警察工会表示,纽约市的规定限制了警察抓捕暴力拒捕的人,让这些穿制服的人不能执法。

“太高的门槛几乎让我的成员无法安全地实施逮捕,我们受够了,我让他们撤出来。”纽约州警察工会PBA主席芒格尔(thomas Mungeer)在“福克斯与朋友们”(Fox & Friends)的节目上说。“让我吃惊的是,州警察按照他们受训的方式抓人的话,在纽约市的五个区内是要被逮捕的,而这些技巧在纽约州其他57个郡仍然是合法的。”

州PBA主席的话指的是市长白思豪本周三签署的行政法第10-18部分。这个法条要求,如果警察“在进行或者试图进行逮捕的过程中,通过压迫颈部两侧的气管或者颈动脉,或者以坐、跪、站在胸部或者背部的方式压迫横膈膜”的话,即通常所说的“锁喉”等动作,就构成了一个“轻罪”的刑事犯罪行为。而这条法案只是纽约市一系列限制警察执法的法案中的一个。

早在上个月市议会通过警察改革法案之后,警察局总警监莫纳汉(Terence Monahan)就多次在媒体上警告过这个法案的危害。 他在最近一次接受NY1电视台的采访中表示,“任何逮捕过扭打、挣扎的对象的人都知道,把你的膝盖压住对方的脖子是很管用的方法,这个法律对我们的警官是一个大问题。”

而对州警察来说,这个法律更加让人困惑,因为这只是纽约市的法律,州警在其他地方用这些逮捕手法都是合法的,所以他们面对的是两个自相矛盾的法律。

芒格尔说,除非州总检察长詹乐霞介入,从纽约市的这条法律中把州警察摘出去,否则“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撤出”。

他举了个例子来说明他们面对的荒谬局面:如果州警追着一个人的车来到了纽约市的边界,警察要在车的保险杆前面使用一套手法逮捕嫌犯,如果司机下车暴力拒捕的话,警察需要看对方是不是站在纽约市的境内,如果是,他还需要使用另外一套逮捕的手法。

“难以置信!”这个老警察说,“你就是不能在同一个州内使用两套规矩。”

纽约州警察一般在纽约市外执法,但当州长库默认为有必要时,他就可以往纽约市部署州警,目前大概只有200人在纽约市内执勤。

另据“中哈德逊”(Mid Hudson)媒体消息,纽约北部的杨克斯市(Yonkers)警察局长谬勒(John Mueller)周五已经发布命令,禁止其手下警察进入纽约市执法。杨克斯市长也支持这个决定。

谬勒说,纽约的这个法律不是做过逮捕暴力分子的人制定的。杨克斯市也禁止逮捕中的锁喉动作,但是警官遇到生命危险的情况除外。“我们不用锁喉或者其他威胁对方生命的手段,但是我们也不会让警官的生命有危险,而且我们当然不能要求警官冒着蹲监狱的风险去做他们的工作。”

杨克斯市长斯巴诺(Mike Spano)说,该市警察局的“不到非用不可的时候不用”(锁喉等手段)的政策深得人心,去年一年抱怨警察暴力的投诉全市只有6个。

责任编辑:李雯

相关新闻
纽约市长签署警务改革法案
纽约州寻找7月6日达美航班旅客
纽约至少有139家酒店收留无家可归者
库默:纽约市第四阶段复工不开放室内娱乐场所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