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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选区立委陈柏惟即起解职 补选明年1月9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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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0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中央选举委员会28日举行委员会议,公布第十届立法委员(台中市第二选举区)陈柏惟罢免案投票结果,该罢免案确定通过,陈柏惟即起依法解职。至于该选区缺额补选投票日期,将定于明(111)年1月9日举行投票,确定不会与12月18日的公民投票同时进行。

中选会指出,陈柏惟罢免案投票人总数为29万4,976人,投票人数为15万2,567人,投票率为51.72%,有效票为15万1,332票、无效票1,235票。罢免案投票结果,有效同意票数为7万7,899票,多于不同意票数7万3,433票,且已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四分之一以上,因此公告投票结果为通过。

中选会表示,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1条第2项规定,罢免案通过后,应自罢免投票结果公告日起3个月内完成补选投票,也就是要在明年1月27日前完成投票。经中选会邀集相关政府机关召开选务工作协调会议,考量选务筹办时间、避开考选部即教育部举办的考试等因素,决议定于明年1月9日举行投票,投票时间自上午8时至下午4时。

至于为何不与年底的公民投票同时办理,中选会说明,虽然《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及《公民投票法》均无明文规定,但经委员会议考量,公职人员补选是对“人”的投票,公民投票则是对“事”的投票,两者性质不同;而《公投法》于2019年修正就是为了错开选举年,避免模糊公投议题焦点,分开办理也可确保补选及公投结果皆与民意一致。

其次,公职人员补选的选举人、候选人与公民投票的投票权人年龄及居住期间规定均不同,且两者的宣传活动、投票所秩序及选务人员相关规制程度也不同,分开办理有助于选务人员不会混淆。

此外,中选会预告,将于11月2日发布选举公告、11月15日至19日受理候选人登记申请,候选人名单规划于12月3日前审定完成,12月8日抽出号次后,待12月20日完成选举人名册编造,将于12月29日公告候选人名单。至于公办政见发表会,将于今年12月30日至明年1月8日间办理;待明年1月9日投票后,将于1月14日公告当选人名单。◇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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