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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重点领域产学合作及人才培育创新条例

学者忧立法仓促 恐成怪兽学院

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举行圆桌论坛,邀请国立大学的学者对产学创新条例提出省思与呼吁。(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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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4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日前初审通过“国家重点领域产学合作及人才培育创新条例”草案(创新条例),明定由国立大学与研发领先的企业合作设立国家重点领域学院。对此,有学者认为立法太仓促,未来国立大学可能产生无法被控制的怪兽学院,恐怕会收到不合格教师,学生权益也将大受影响。

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高教工会)18日举办圆桌论坛,对“创新条例”草案提出省思与呼吁,期盼立法当局勿以“创新”之名,失去国立大学的校园民主与公共体制。也有学者认为,校长提名权太大,忧心会出现校长独裁。

高教工会指出,根据“创新条例”草案的规划,将让重点领域企业得以在国立大学设置研究学院,并明定该学院不受《大学法》、《教育人员任用条例》、《国有财产法》、《政府采购法》、《预算法》等法律管制,且由政府与企业占有2/3席次的管理会,全面取代以往校园民主、教授治校的大学治理模式。已有学者评论,这将成为不受控的“怪兽学院”,甚至发展为校长与财团联手滥权的法外“租界”。

高教工会秘书长陈尚志表示,此法案欠缺公共讨论,多数学者都不知情,教委会7小时速审完53项条文,更突显仓促立法。未来国立大学校内可能产生一个无法被控制的怪兽学院,这个学院的去管制情况,不只是单纯解除政府管制,更去掉学术自由、校园民主等大学精神。

他说,此条例是“怪兽条例”,开放国立大学在校内养怪兽学院,可以决定要聘谁当院长、教师,也可以自己决定要招收什么样的学生、收多少学费,以及学院如何赚钱等。监督怪兽学院的组织为“监督会”,其成员由国立大学校长提名,且经校务会议通过即可,这将让大学“一校两制”,几乎所有事情都由校长决定。

台湾大学经济系兼任教师郑秀玲指出,根据“创新条例”,现行大学相关法律在这个学院都松绑,负责制度规章等备查的监督会成员(含学生代表、专任教师代表、产业代表、校外学者专家)有2/3由校长提名;若无监督机制,最后可能变成校长独裁。她建议,师生代表应由校务会议代表互选。

台湾师范大学英语系教授黄涵榆表示,各个大学科系都有存在的必要,此条例恐导致弱肉强食,不利冷门科系发展。产学合作不是问题,但大学不应成为企业获利的工具,她建议,“创新条例”应打掉重练,重新讨论后,再提出新版本。◇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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