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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案录音档证据 检将传马英九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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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4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国民党党产三中案已进入检辩交互诘问证人的尾声,检方虽于历次开庭时均举证时任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涉嫌“主导”的会议录音,但马英九始终对录音内容不争执、保持缄默,疑似借此打击证据能力;而检方也出奇招,将首度声请传他亲自“作证”,迫使他对录音内容表态。

三中案被告除了马英九外,还包括遭控当时受马英九指示处理三中交易的中投公司前董事长张哲琛、前总经理汪海清等人。张哲琛、汪海清于检方侦查及法院审理阶段皆否认三中交易的过程涉有贱卖等不法行为,但2人也坦言,他们无法主导交易,并一致指称马英九才是最终决策者;而马英九却始终否认干预交易。

北检向法院提出会议录音等诸多物证,其中最关键的一段录音显示,马英九于2006年3月13日晚上,在国民党中央党部会议室内主持会议,并亲自听取卖方中投公司代表张哲琛、汪海清,与买方荣丽公司代表余建新等人对于股权交易上的意见。检方主张,马英九甚至在会议上裁示,以原议定的每股6.5元不合理低价出售中视股权。

检方比对会议录音内容及签约时间点后认定,马英九当时介入调处,才是促成中投与荣丽交易的关键原因。然而,马英九从未在侦查庭或法庭上,就该次会议的录音内容表示意见;他不争执录音内容的证据能力,因此也不用当庭就录音内容的疑点公开说明。

对此,民进党立委蔡易余27日在广播节目中分析,因为私人违法取证在证据能力上还需要其他补强证据,否则就不能当作有罪的唯一证据,因此可以看出马英九律师团的策略就是要打击证据效果,不让录音内容有实际效果,所以行使缄默权,让检察官无法把脉络厘清。

蔡易余指出,三中案牵扯的人很多,也有涉及假交易、违反《会计法》、诈欺等罪嫌,检察官逼不得已才会出招,马英九虽然是被告,但可以证人的身份传唤他出庭,说明当时买卖为什么有不同价差等问题,以呈现马英九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而每个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且作证不能不讲话,要具结、诚实说明,若作伪证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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