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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太阳花占政院案缠讼8年落幕 2人破坏拒马判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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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10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高等法院更一审审理太阳花学运2014年3月占领行政院案,2021年判决被控触犯煽惑罪的“黑色岛国青年阵线”总召集人魏扬等7人“公诉不受理”,李冠伶、许顺治2人则因破坏拒马遭判刑4月。上诉后,最高法院认定,2人的暴力行为非不得已手段,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全案缠讼迄今长达8年,原本被检方起诉的被告多达132人,2016年5月行政院撤回侵入建筑物、毁损告诉,被控煽惑他人侵入建筑物罪的魏扬等人一审获判无罪;另有11人则因暴力破坏行政院外拒马,被依损坏公务员职务上掌管之物品罪各判3至5月不等徒刑,其中许顺治、李冠伶各被判刑4月,可易科罚金12万元。

二审时,魏扬等7人遭改判有罪,分别判处2至4月不等刑期;许顺治、李冠伶维持原判。案经上诉,最高院认为,“公民不服从”是表达政治意见的特殊形式与最后手段,并引用德国“抵抗权”为例指出,台湾《宪法》虽未明文规定,但应加以承认,因此撤销发回更审。

高院更一审审酌,魏扬等人的行为应属教唆或帮助的范畴,而非《刑法》中的煽惑罪,且行政院一审时已对检方起诉侵入建筑物的87名被告撤告,效力包括魏扬等7人先前鼓动、教唆群众进攻行政院的部分,因此判决公诉不受理确定。

至于许顺治、李冠伶的部分,更一审认为,2人当时进入行政院时破坏拒马间的锁链、铁丝等手段,具有暴力性,且非最后不得已手段,因此不符紧急避难要件,维持原审判决。案经再上诉,最高院认定,更一审判决无误,驳回上诉定谳,全案至此落幕。◇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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