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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排黑条款争议 立委忧违宪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2日审查“法务部法医研究所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等案,并邀请法务部常务次长林锦村并备质询。(林仕杰/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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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12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各界关注选罢法修法扩大排黑,立法院民进党团日前表示将提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6条修法,将涉及“黑、金、枪、毒”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但对于该次修法,蓝绿立委都有人提出问题,绿指出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讲清楚,蓝认为影响参政权。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2日审查“法务部法医研究所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等案。立委江永昌质询指出,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犯贪污罪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这是资格剥夺,但《公务人员任用法》规定,有贪污行为不能任用为公务人员,这也是资格剥夺,但这两个合在一起,等于褫夺公权的效果,问题来了,这是刑吗?而且这有终身的效果。

江永昌举例,假设一个公务人员犯贪污治罪条例,刚好不能委任公务员也不能参加公职候选人,等于被宣告褫夺公权终生,但却又不是刑,法务部研究多少?法务部常务次长林锦村回应,实际是否达到褫夺公权的效果,可以研议。

江永昌强调,他支持参选公职排黑,最好加更多;一旦订下去,假设要修《刑法》,只能针对未来被犯行确定的人,终局判决后宣告他褫夺公权,无法用在过去曾经犯相关刑法被排黑者,但从选罢法排黑的话,过去犯相关条例都不行,这不是法官宣告的褫夺公权,却是终身的资格剥夺,非常重大,法理上如何解?相关问题要讲清楚。

最后,江永昌补充,《刑法》的褫夺公权是两者(公务员、公职候选人)绑在一起,要不要拆开,(法务部)一并研究下。

对于排黑条款,立委陈以信质询指出,国民党放在政党提名,这是政党形象,不会影响公民的参政资格,若国民党不提名,还是能以无党籍身份参选,不会影响参政权,但(排黑条款)会造成大规模的终身褫夺公权,还是终身的;对于宪法保障基本人权是相当大的挑战。对此,司法院副秘书长黄麟伦回应,目的跟手段必须合理,约制也必须符合比例原则,这是宪法要求。

贿选案件定谳太慢 立委建议由国民法官审

立委陈欧珀质询质疑,2018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起诉1403件,但定谳867件仅6成,有无落实办案期限实施要点 ? 因此,他呼吁贿选案件应速审速决,落实办案期限实施要点,不应拖过四年还未审结;法务部应积极督促各地检察署,依贿选一定比例积极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立委郑运鹏质询建议,贿选案件放在国民法官的案件可能吗?会不会有副作用?不然一般认为在国民法官的制度下会审得比较快。对此,黄麟伦认为,贿选案件与重大刑案有差,因为选举有两派与杀人案件这种是国民一致感情,是否会有不同,如:国民法官的产生过程是否产生争议,要看后续评估。

不过,郑运鹏指出,贿选一定是看证据,怎么会认为看党派;贿选被起诉后到法院里面,还考虑党派,他也必须说为何常常会被讲办蓝不办绿,因为他们认为法官、检察官有政党倾向,所以交给国民法官不是更好吗?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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