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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共工程借牌文化盛行 每年逾四百人跨厂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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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4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铁太鲁阁号408次列车事故,检调查出是不符标案承包资格的“义祥工业社”闯下大祸,让公共工程的借牌文化曝光。监委赖鼎铭、林盛丰调查发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内政部营建署有查核机制不确实、欠缺主动勾稽系统、登载不完整等三大问题,因此函请检讨改进。

调查报告指出,《营造业法》第34条立法理由,是为确保工程品质、维护公共安全。该条文规定,专任工程人员应为继续性从业人员,不得为定期契约劳工、不得兼任其他综合营造业及专业营造业业务或职务,但在建公共工程中,每年大约有四百多位专任工程人员横跨2家以上营造厂执行业务(签证),同时在6家厂商执业者多达六十余人。

报告中提到,营建署欠缺对于民间私人工程跨营造厂执业情形、私人工程执业案件数统计资料库,更遑论与公共工程资料库勾稽主动示警,使专任工程人员能否善尽《营造业法》所规范于施工前、施工中的安全查核与确保施工品质等法定工作项目,均有疑虑。

两位委员表示,工程主办机关是管理营造厂的第一线单位,须确认不是租借牌且资格无误后才能登载于标案管理系统中。但经查发现,部分机关核有未详实审查及妥适控管系统表单填写等情形,以致未能落实查证施工期间厂商聘用人数、资格是否符合规定,以及任用不具资格人员等缺失,涉嫌违反《营造业法》、采购契约等规定。

监委们呼吁,工程会应就所列工程缺失个案进一步查明,如涉违反法令或未落实执行者,应移请主办机关依法或契约约定处理;并偕同营建署针对四百多位横跨2家以上营造厂执行业务的专任工程人员查证后依法处理。

此外,报告中也提到,我国公共工程标案厂商因“租借牌”违反《营造业法》第54条等而遭机关停权者,1年约有146件,但均被动依靠检举或民刑事官司查获。营建署、工程会均称,现阶段难以查核,也欠相关查核机制,因此呼吁2机关应找出发现“租借牌”方法,并建立查核机制,以维护公、私营建施工品质与公共安全。◇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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