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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干政”修法让步? 黄天牧:无政治力介入

金管会主委黄天牧26日强调,改革应循序渐进,没有政治力量介入。(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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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10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为防堵金控大股东不当介入公司经营权,金管会提出《金控法》、《银行法》修正草案,但送行政院的最终版本,却剔除失职负责人(如董总)最高5千万罚锾条款,遭外界质疑金管会受政治压力而让步。对此,金管会主委黄天牧26日强调,改革应循序渐进,没有政治力量介入。

国内近年陆续有金控大股东不当干预公司的经营决策,金管会过去仅能开罚公司或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却罚不到未于公司任职的“藏镜人”(大股东),金管会今年4月就预告要修正《金控法》、《银行法》来扩大对金控及银行大股东的问责机制。

但草案预告过程遭外界质疑声浪,为争取后续推进修法,金管会最终送入行政院版本,在大股东罚则及失职金控负责人罚则都作出让步,包括解除大股东代表董监事、限制表决权极限其处分持股皆被剔除,仅保留可开罚最高5千万元;针对金控负责人处分,经衡平考量也拿掉最高5千万元罚锾。

立委费鸿泰认为,金管会修法让步是行政院有意见,还有很多政治力量的介入。他说,投资人权益难道不用保护?金融秩序不应该维持吗?

黄天牧表示,相关修正主要是学界及法界建议,与政治力量毫无关系,定义方面若不够清楚,将来适法性会有问题。他说,短时间来看,删掉原来草案条文是“退”,但一个制度能够推动才是“进”,重点在于考量不同利害关系人,让改革循序渐进。

费鸿泰仍质疑,有许多御用学者和律师意见,未必具有参考性,金融业大股东干政为“现在进行式”。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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