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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关键基础设施 台学者盼立专法

最高检15日举行法学论坛。(最高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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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9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最高检15日表示,为维护国家安全,有效防护电力、水源、通讯等重要基础设施不受恶意破坏,最高检察署与台湾法学会15日举办“防护国家关键基础设施与核心技术”法学论坛,与会者指出,应设立专法并提升行政院国土办层级。

台大法律学院教授林钰雄指出,国安修法对防护国家关键基础设施与核心技术迈出一步,但修法结果无法涵盖想要惩罚的对象。应设立专法并提升行政院国土办层级。

林钰雄认为,国安法制对台湾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法制,但全国法律学院甚至没有国安法制的课程,最高检编撰的“2023 国家安全案件侦查要领汇编”很难能可贵的汇整台湾国安案件,从实际国安案件追溯情况,就能归纳出威胁态样并发展反制手段

台大法律学院教授林明昕表示,国家安全的维护,刑事手段并非唯一的途径;刑法以违法及有责为前提,行政管制不以违法、有责为前提;如果能够做好行政管制,才能更有效的保障国家安全。

中央研究院智财技转处处长邱文聪表示,对于敌对资本的输入,应进行有效的管制,并列举英美外资投资管制的立法例,作为台湾对策。

警大消防系教授黄俊能表示,我国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在法令、规 范、公私协力、安全防护观念等明显不足,均亟待强化;资讯分享能 让防护工作事半功倍。

台湾高等法院法官顾正德表示,关键基础设施涉及国家、社会民生之重要法益,应速立法保护;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单凭事后刑罚效果有限,应着重事前、事后行政管制措施配套;科技侦查法制化, 提升侦查效能,保障人权。

嘉义地检署检察官陈昱奉表示,检察机关来自电信、网路监理机关与ISP业者的配合与协助,是维护国安的重要关键

高检署检察官刘怡君指出,国家核心关键技术才是重点。刘怡君以南韩“产业技术保护法”为例,一旦被列入核心清单就管制,如果没有经过特定程序就输出,就直接成立责任,若是窃取的方式输出,那就是第二层的责任。 “把国家核心技术跟营业秘密两个概念绑在一起,构成要件就愈来愈难证明,防护范围反而变小。◇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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