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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1年内余屋囤房税 台财部:适用税率2%未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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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9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财政部近期推出的优先法案,以修正房屋税条例的“囤房税2.0”最受瞩目,非自用住家房屋税拟提高为2%至4.8%,导致不少建商反弹,认为余屋无法一次性出脱、恐税制有不公。针对建商1年内待销售的房屋,是否适用税率下限2%且免依累进课税,财政部表示,目前尚在研议还未定案。

目前草案明定囤房税将采“全国归户”,非自住房屋的法定税率将由1.5%至3.6%,提高到2%至4.8%。同时也将自用住宅税率维持在1.2%,一定金额以下的单一自住税率将调整至1%。

至于建商余屋,持有2年以内税率介于2%至3.6%,超过2年则适用一般非自住税率2%至4.8%,盼建商可以加速释出手上余屋。不过,近日传出建商1年内余屋可适用下限2%税率,财政部表示,目前尚在研议阶段,目前整体课税参考模组仍未定案。

财政部官员指出,持有户数愈多、税率将随之攀高,因此设计模组时也会考量各地发展不一的现况。她说,未来县市税率级距若以财政部参考模组为基准,仍出现税损情况、中央将补足;若订得比财政部基准更宽松而有税损,中央则不补贴。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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