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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成年礼金买化妆品 台文化部:涉诈欺罪最重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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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1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戴德蔓台湾台北报导)台文化部常态化16至22岁文化成年礼金自1月20日发放,已有62.5万人领用,不过却传出有民众领取文化币去买美妆用品,对此,文化部25日发新闻稿提出警告,将视情节移送法办,民众或店家这类获取不当利益行为,最高可处5年有期徒刑,呼吁店家及个人勿以身试法。

文化部说,文化币政策经过去年的运行经验且APP功能持续强化,文化部亦持续透过网路巡检及资料库大数据检视,自1月20日开放领用以来,已陆续发现数件商家违规及个人收购情形,对于违规事件除已停权并停拨款项,将视情节移送法办,呼吁店家及个人勿以身试法。

文化部表示,目前文化部已主动查获数间违规店家,包含不符合适用资格的店家,如美妆用品、美甲等冒用其他符合规定艺文消费点收款码,或接受民众兑现、交易异常等,皆已于前几日立即停止适用资格,并停止拨款。

文化部说,另有民众于社群或拍卖平台转售、收购等情形,文化部也已清查资料库,针对e-mail持有大量文化币账户等,锁定资格及通知民众重新认证身份以取回使用,同时联系各大社群及平台配合下架相关内容,并协请平台应管制会员行为。

除持续进行巡检及管制,文化部也同步精进系统机制,包含重新登入的注册手机验证、手机号码绑定电子信箱,以增加账号移转困难等。

文化部表示,依“文化部办理青年文化体验计划作业要点”第9点规定,文化成年礼金使用不得找零、转售(含有价让售、无偿转让)、收购等,亦不得另再兑换成等值现金,文化部将持续对店家进行监督查核并采取必要措施,如暂时停权、撤销或废止资格,并追回款项。

文化部强调,民众或店家这类获取不当利益行为,亦涉及违反刑法第339条诈欺罪,最高可处5年有期徒刑;第214条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最高可处3年有期徒刑,不法利得亦将没收。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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