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花东快条例 今立院审查

图为国民党总召傅崐萁资料照。(宋碧龙/大纪元)
人气: 31
【字号】    
   标签: tags: , , , ,

【大纪元2024年03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交通委员会25日将审查由国民党团总召傅崐萁提出的“花东快速公路建设特别条例”草案。对此,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指出,特别条例由傅崐萁提出是违宪的,侵犯行政权;傅崐萁则说,以前柯建铭在野时支持推动花东地区发展条例500亿元,现在却说花东建设条例违宪,奉劝柯不要换脑袋、换立场,甚至乱引用《宪法》造成社会大众对宪法原意之误会。交通部报告则指出,本条例确有窒碍难行之处,致无法推动。

柯建铭指出,《宪法》规定特别条例或预算案是由行政部门提出,所以傅崐萁近日提出花东快速道路、国道6号东延及环岛高铁等3项特别条例都是违宪的。《宪法》规定立委的权力是质询、修法等,没有规定的不能行使,这是权力分立原则,立委可以审查行政部门提出的法案、预算,但不能增加支出,大法官释字319号和264号也解释得很清楚。

柯建铭表示,傅崐萁为了选区利益可以理解,但不能违法、违宪,《宪法》没有赋予的权力,不能行使,也不能强迫行政机关怎么做。他认为,25日最多只能询答,要进入逐条每条都会保留,而且违法违宪的表决也无用。

傅崐萁则强调,“预算案”与“法律案”本质不同,司法院释字第520号解释,预算案经立法院通过及公布手续为法定预算,其形式上与法律相当,因其内容、规范对象及审议方式与一般法律案不同,而《宪法》第70条之限制:“立法院对行政院所提预算案不得为增加支出之提议。”是针对预算案而言,非指法律案。

傅崐萁认为,非但没有违宪之虞,增加预算也不是没有前例,如:《离岛建设条例》、《前瞻基础建设特别条例》8年8,800亿元预算、《花东地区发展条例》,也均曾于总预算外再编列预算支应或宽列预算补助。◇

责任编辑:陈玟绮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