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交通部:3G通信适用免税规定对税收影响有限

【字号】    
   标签: tags: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1月7日讯】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促进产业升级条例修正草案”,其中第三代行动电话(3G)业者能否适用五年免税规定,虽然交通部长林陵三未明确宣示,但向民进党交通政策小组成员报告相关政策时指出,第三代行动通信业者免征五年营利事业所得税,对政府税收影响极其有限。

据中央社1月7日报导,林陵三等交通部官员今天中午做“第三代行动通信业务应纳入新兴重要策略性产业之宽频行动通信网路业务”口头报告时指出,以二○○一年台湾第二代行动通信业者业务经营及外资比例计算,政府给予租税奖励措施后,每年约减少税收新台币四亿五千万元,而由于第三代行动通信市场发展还充满变数,一旦给予五年免税奖励,直接损失的税收将低于四亿五千万元,至于外部效益将远超过政府给予奖励的金额。

林陵三指出,鉴于3G业者未来不仅须负担昂贵的研发成本与投资金额,更须挑战已趋饱和的行动通信市场,与2G业者相比较,回收时间更长,营运困难度及风险也将倍增,因此需要政府给予政策性的扶持与奖励,尤其在目前制造业普遍外移的情况下,政府对提供电信服务的电信业者,更应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三代行动通信业务是否应纳入新兴重要策略性产业,以适用促进产业升级例有关五年免征营利事业所得税及股东投资抵减,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于去年十月曾邀集产官学界进行审查,事后与会代表同意免税,不过财政部基于国家财政困难,主张不宜对特许行业给予投资股东抵减五年免征营利事业所得税。经建会副主委谢发达、财政部次长王得山在听取林陵三所做的口头报告后,不再坚持原先立场,但谢发达仍指出,无线宽频产业是否属于符合新兴重要策略性产业应妥予界定,至于属于产品及设计、生产技术等与制造业相关部分,交通部应洽请经济部研议后,决定是否纳入属于制造业的奖励办法。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