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自焚”:中国百姓绝望的控诉

马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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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日】一、朱正亮自焚于天安门广场

中国历代皇权传位盛典专用的天安门广场,再次燃起了燃烧的“火人”。2003年9月15日上午8时40分左右,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的朱正亮在北京天安门金水桥前朝身上泼汽油后点燃,当场被执勤民警扑灭,但朱正亮已大面积烧伤。

朱正亮为原青阳县家具厂职工,现下岗在家。青阳县政府为加快旧城改造粉饰政绩,2001年1月,县征迁安置公司开始对朱正亮所住地段实施房屋拆迁。由于朱正亮失业无能力购买新房,况且中国境内的最为腐败黑暗的城市建设动迁办公室(简称动迁办)向来是欺压平民百姓、为赃官及社会黑势力所控制的,它们从贫民百姓身上炸油,窃为己有。朱正亮拒签协议,无声地抗议动迁办的不平等协议。

为此,县政府、蓉城镇政府及县政府于2002年1月11日向朱正亮发出了《限期拆迁通知书》,强迫他在18日前,将房屋搬迁拆除完毕;逾期,则实行强制拆迁。22日,县动迁办雇佣流氓地痞强行将朱正亮及其家人拉出,再用推土机强制推倒他们的住房。

房屋被推倒后,朱正亮多次到县、市、省有关部门上访。可官官相护的各级政府,都推搪塞责。上告无门的朱正亮夫妇,决定不再苟活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上,夫妻两人于2003年9月13日双双前往北京,15日上午,在国旗昇起的地方──天安门广场──点火自焚。

二、宋世平将往天安门广场自焚未遂

2003年8月19日,浙江余绕县宋世平前往北京,意欲去天安门广场自焚,由于过激的言论引起当地公安机关注意,被中途拦截回去。

宋世平是中国证券市场早期投资人。由于近些年来政府政策飘忽不定,宋已在股票市场亏损累累。2001年末在中央电视台经济节目的宣传与推荐下,宋大量购买了ST中侨的股票。可是,由于财政部的重重作梗,ST中侨在2003年5月30日被迫宣布退出股票市场。退市的罪名是“企业重组”;罪名来源是财政部的“内部原则、内部掌握、内部协商”决定的。独裁专制的决定引起宋世平及众多ST中侨的中、小股民的强烈抗议。以北京股民刘可为代表的中、小股民,按《中国行政覆议法》分别向财政部及证监会提请行政覆议。财政部以“不受理个别股民提请的覆议”为由,非法拒绝覆议。而证监会却以流氓手段,将答复拖延至7月31日(因行政覆议法规定应在行政行为下达两个月期限内进行行政覆议),将责任推给财政部,也拒绝覆议。而在此期间,郑百文、ST吉轻工,ST春都、ST襄阳轴承、ST渤海和ST中侨同样的“企业重组”,都纷纷宣布盈利重新上市交易。为此,全国各地ST中侨的股民刘可、何文波、廖先生、吴定河及其他18位股民,联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诉状,状告中国证监会。

对中国财政部的专横独裁,以及证监会的腐败(股民们都叫他“证奸会”),中国境内各界媒体纷纷报导事情经过,谴责腐败的财政部与证监会。进行报导的媒体有《人民日报》、《证券导报》、《财经时报》、《经济观察报》、《成都日报》、《京华时报》、《华西都市报》、《成都晚报》以及《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可是,如此的千呼万唤,也没能唤醒财政部及证监会的良知。

ST中侨股票持有人宋世平及其他ST中侨的股民,都在网上论坛纷纷表示,将去北京天安门广场自焚,用燃烧自己的生命的火焰唤起财政部贪官污吏的良知!

三、政府再不正视,自焚的火焰将会越烧越旺

是不是中国政府还会将这些罪名推给法轮功呢?──不要再盗名欺世了!如果政府不能正视现实,打击腐败、打击官僚,那么,天安门自焚的火焰将会越烧越旺。(2003.9.18)

(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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