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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达格兰学校违反私校法? 考倒了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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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1日讯】 据中央社3月11日报导,台湾坊间补习业或留学代办机构以外国学校,或类似学校名义在台招生,是否违反私立学校法。本土的“李登辉学校”、“凯达格兰学校”、“基督书院”、“佛光大学”、“社会大学”,是否也假学校之名行教育之实而违反私校法?考倒了教育部,部长黄荣村说几天内会弄清楚。

高中、大学,是学校教育体系的一个层级,但社会上多年来已有佛光大学、社会大学、基督书院等,令民众混淆,不知这些大学或书院是否已向教育部立案。

近来还有“李登辉学校”与“凯达格兰学校”的出现,前者以前总统李登辉为名,后者是设在福尔摩沙基金会下的一个学术讲座,是对社会人士不分党派开放申请的公益社教活动,以陈水扁竞选经费节余款开支,并不收费,由于涉及前、后任总统,并非教育体系学校却用学校之名,引人注目而引起争议。

教育部法规会参事林淑真指出,公文常说公立学校与核准立案的私立学校,因此不论是否给学位,私立学校法是否容许未经立案的民间学校?教育部需要进一步厘清有没有这样的空间。

高教司督学张国保表示,佛光山创办有南华大学、佛光人文社会学院,是先有文教基金会,才有这两所学校,佛光大学是其未来目标,由于设校或改制满三年才可以申请改名大学,教育部内部也在讨论可否将其所办几所大学整合成佛光大学,但可以确定是立案的大学没有佛光大学。

黄荣村说,“基督书院”,据他了解,是向内政部立案的学校,教育部不承认其学位;“社区大学”则是依据终身教育法设立的社教机构,可以对外招生;“社会大学”有招生,不给学位,在那里立案?他不了解,会去查清楚。

近来出现的“李登辉学校”和“凯达格兰学校”,由于不是向教育部立案的“学校”,黄荣村不清楚名称,还根据他较早期了解的资讯,纠正记者说应是“凯达格兰学院”,高教司官员则说以前有类似的处理,去年一月,教育部以“台湾文化学院”不是核可的私校,主体是基金会,却教授台湾历史,涉及学校授课内容,因此发公文要求其不得以学校名义擅自招生。

黄荣村说,佛光大学如果还没有立案就用这个名称办活动或招生,应该予以纠正,李登辉学校、凯达格兰学校有没有以学校名义对外招生?有没有立案?都要厘清,从事实认定到法理厘清,都要一并研究厘清,如果不符私立学校法,则要依法办理,他说几天内要把教育部观点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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