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是否侵犯了姚明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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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8日讯】(美国之音记者江河5月17日报导) 中国的篮球巨人姚明星期四指责可口可乐公司侵犯了他的肖像权。这是因为可口可乐公司在其产品上印了姚明的肖像。这场官司提出一个新问题,那就是谁在中国拥有运动员的商业权利。

众所周知,可口可乐公司和百事可乐公司是软饮料界的两大竞争对手。可是,就在中国著名篮球运动员姚明与百事可乐公司签订了一项全球市场协议仅仅几个月之后,上海的商店里就出现了带有姚明肖像的可口可乐易拉罐产品。据中国新华社报导,由于在最新产品上使用了姚明的肖像,姚明对可口可乐(中国)饮料公司提出抗议。

姚明和他的全权代理“姚之队”认为该公司侵犯了姚明的肖像权,而负责中国男篮商业推广的中体经纪管理公司认为,这家赞助了中国男篮的企业使用的是中国男篮的集体肖像权,并不存在侵犯姚明个人肖像权的问题。

事情的起因是不久前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在推出一批新产品包装罐上,印有3名中国男篮现役球员的形象,他们分别是姚明、巴特尔和郭士强,姚明居中。

姚明方面星期四发表了一份声明,认为可口可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姚明的肖像权。“姚之队”称,姚明本人未授权可口可乐公司、任何个人、公司或组织允许该公司使用姚明个人肖像及姓名对其产品进行商业推广。如在2003年5月22日前该公司仍未采取有力措施纠正其行为,姚明将采取进一步行动来保护其本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获得中国篮协授权对中国男篮进行商业推广的中体经纪管理公司与姚明方面在这件事上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中体公司证实,中国男篮近日与可口可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该公司成为中国男篮的合作伙伴,其产品成为中国男篮唯一指定碳酸饮料及运动饮料。在为期3年的协议期内,该公司的相关产品享有中国男篮集体肖像的使用权。

中国法律界人士认为,由于这是中国现行法律的一个真空地带,属于无法可依的区域,所以比较难断。比较多的看法是,既然没有相应的法律,所以只要遵守定下的土政策,就不会涉及到侵权。

姚明目前效力于美国NBA职业篮球联赛的休斯敦火箭队,他已成为美国篮球迷中最受欢迎的新星之一。由于要参加今年夏天在中国哈尔滨举行的亚洲篮球锦标赛,姚明已返回中国参加国家队的集训。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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