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华:北京反腐﹐刀下留人

林保华

人气 1
标签:

【大纪元6月12日讯】北京审查香港中国银行总裁刘金宝和号称“上海首富”周正毅的经济案件,被视为向“上海帮”开刀的讯号﹔是真开刀﹐还是作为胡锦涛﹑温家宝向江泽民讨价还价的筹码﹐不必太长时间应该就可以看出。不过无论如何﹐江泽民从杭州匆匆赶回北京﹐显然是感受到了压力。

然而北京这次反腐﹐还有一个特点没有受到注意﹐就是“刀下留人”。我们知道﹐以往北京反腐﹐是作为一场政治运动进行﹐事先张扬﹐大肆宣传﹐除了去吓某些没有背景的贪官以外﹐更主要的是要表明中央清廉﹐贪污在下面。因此比如2000年枪毙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和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媒体反复报导﹐以凸显中共的英明伟大。但是最近北京判决几个高干﹐有的虽然是一审﹐由于没有上诉改判的先例﹐可以认为已经定局了﹐但是他们都没有被枪毙﹐值得注意。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29日对河北省原常务副省长丛福奎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丛福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他的罪名是1997年7月至2000年6月,利用职务之便,在香港盛康国际有限公司向河北省申请贷款等期间,索取非法款项936万元人民币。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5月9日对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受贿案做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李嘉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罪名是1994年至2000年,李嘉廷任云南副省长、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其子李勃(另案处理)收受他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810万余元。法院认为罪应判死,但鉴于有揭发他人的立功表现,并提供线索,对相关案件的侦破起了重要作用,认罪悔罪,赃款已全部追缴,故判缓期两年执行。

北京市驻澳门窗口公司京澳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蔡季良非法收受或索取88万余元财物,致使高达1.18亿元的巨额国家财产遭受损失。五月下旬,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蔡季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上述大贪官的死刑都缓期执行﹐可以做明显对比的是2000年3月8日被枪毙的原江西副省长胡长清。他的罪名是收受﹑索取他人财物544.25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物161.77万元﹐合共是706.02万元﹐少于丛福奎的938万元。

为什么现在刀下留人﹖当然可能是胡温对贪官手下留情﹐但是更重要的可能是要留下活口。这对真正的反腐有利﹐也掌握筹码而有利于高层的权力斗争。例如原先宣布胡长清的罪行时﹐说他用了八万元为自己买官﹐但是最后的判决书略掉了这一点。胡长清作为司局级到副省级官员﹐要贿赂上级的话﹐在中央的这个上级起码是部级﹐甚至部级以上﹐但此后并没有“另案处理”﹐显然被包庇了。

这次李嘉廷案件宣判时说李嘉廷有揭发他人犯罪的立功表现,并经法庭查证属实而判处李死缓。其后中国的《检察日报》罕见的发表了一篇评论文章﹐文章质问﹕“那么,李嘉廷揭发了谁?既然已经查证属实,为什么不予公开?”最高检察院当然心中有数﹐文章发表出来显然寻求舆论支持。

两会前夕﹐公安部长贾春旺调到最高检察院担任党组书记﹐然后接任江泽民的亲信韩杼宾作检察长。表面上是退居二线。但是“刀下留人”同检察长关系很大﹐如果要扩大战果﹐更需要高检配合中纪委立案(如果按照宪法﹐高检应在中纪委之上)。想来这也是朱镕基﹑尉健行同胡锦涛事先就串谋好的﹖无论如何﹐后面都会有好戏看。最好看的当然是江泽民这个“戏子”和李鹏这个“傻子”的表演。

(自由亚洲电台)(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专栏】林保华:江胡同台演出的玄机
王丹书简:凌锋告别江泽民
【好评】林保华:众志成城 隔离香港
林保华: 中共企图将“非典”发源地赖到美国头上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