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啤酒加甲醛 消保会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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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昶闵╱台北报导〕中国媒体报导,中国啤酒普遍添加甲醛,有害人体健康,由于台湾市售中国啤酒占有一定市场,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呼吁,主管机关应立即展开清查,发现有违反规定者,立即全面下架,追究相关责任。

 消基会秘书长程仁宏表示,截至目前为止,仍未接获消费者申诉,饮用中国啤酒出现身体不适,同时也不清楚有哪些厂牌有添加甲醛。

 不过程仁宏强调,依现行规定食品中不能添加甲醛,他呼吁卫生署及财政部等相关单位应立即对市面上的中国啤酒厂牌,进行全面检测,一旦发现含有甲醛成分,应该立即停止进口,并要求厂商全面回收,经销商也必须连带负起损害赔偿责任。

 他进一步表示,甲醛对消费者的健康具有潜在危险性,消费者饮用后发现身体不适即可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诉,根据消保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或服务具有危害消费者生命、身体、健康、财产之可能,厂商必须负赔偿责任。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表示,目前尚未接获消费者申诉,对中国啤酒含有甲醛讯息,目前也无进一步资料可供参考,不过将要求财经与卫生等机关进行调查,以维护民众权益,也希望消费者踊跃提出检举申诉。

〔台北讯〕中国啤酒惊传含致癌物甲醛,长期大量饮用有害健康。烟酒主管机关财政部昨天表示,必要时,将与卫生署进行查验。

 台湾去年开放中国啤酒进口,中国啤酒也迅速在台占有一席之地。有关中国大多数啤酒含有可致癌物甲醛的消息传出后,引起财政部重视。

 财政部高层官员表示,酒类产品卫生标准由卫生署负责,如产品损害人体健康,卫生署有权处理,而财政部为烟酒主管机关,将尽速进行了解,必要时会与卫生署合作查验,以维护民众健康。

〔中央社台北十九日电〕对于中国媒体报导中国多数啤酒都含有可致癌物质甲醛,长期饮用有害人体健康,台北市政府财政局主任秘书陈惠平表示,将了解中国检验啤酒的作业内容,并询问财政部进口时,有无相关案件发生;只要确认如何认定致癌物的作业标准,并有案件发生,就会展开抽验。

 陈惠平接受电话访问时表示,有关酒类标示、制造管理方面,确实是由财政局负责,不过他是第一次听闻中国产制的啤酒含致癌物的报导。

 他指出,由于自中国进口的啤酒,到底是在中国哪里产制的?出厂的相关检验作业内容为何?目前都不甚清楚,因此财政局将会着手了解相关资讯;其次,进口商品由财政部关税总局方面负责,财政局将与财政部联系,了解海关方面有无查获相关案件。

 他强调,只要上述两方面的讯息有所契合,确实有中国产制啤酒含致癌物一事,财政局将会会同市府消保官了解消费者权益,并确认如何检验啤酒含有致癌物的方法后,才能展开抽验作业。

 市府卫生局第七科科长宋丹诚则表示,卫生局例行抽验食品的作业中,有关食品检验标准仅规范抽验酒的含铅量,并无检验甲醛一项;但卫生局愿意协助财政局执行相关作业。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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