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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哲政:继续上诉 将个人诉求诉诸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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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二十五日电)前劲报记者洪哲政,由于在民国八十九年报导台湾国军汉光演习及中共舰艇现踪苏澳外海,遭检察官以涉及外患罪起诉,高等法院今天判决他一年六个月徒刑,缓刑三年,洪哲政晚间发表声明指出,为维护新闻自由,他不但要继续上诉,也将把个人诉求散发国际社会以求公评。

洪哲政表示,自身历经解严与政党轮替的时空,在认知里此刻应是台湾有史以来最开放,最民主的政治时空,但今日的判决显然完全推翻他对当今政治开放程度的理解,他的判决不仅是个人伤害,也是对台湾新闻自由的伤害,因为这意谓未来若有任何记者撰写当局所不喜的新闻,都可能遭类似手法构陷入罪。

洪哲政指出,他个人既未曾收获司法单位所称之机密文件相关文件,相关证据也证实他从未要求任何采访对象交寄资料,更从未阅读过注有机密字样的文件;至于检方所持监听票,经律师比对后,显示宪兵队是在监听后才补开监听票,且监听票内容有涂改、遗失原件、无法注明核准人等重大瑕疵。

此外,洪哲政指军方监听抄本内容语焉不详,内容只是聊天、简单而关键的新闻查证,还有一句个人随口回答的“收到了”,根本无涉个人所报导汉光十六号演习的详细资讯,他个人报导乃经繁复查证所获,并向国军高层将领证实所得。

洪哲政指出,司法单位以他过去曾任军职的背景,先入为主认为他应有较常人更深的保密认知,司法单位滥用自由心证的程度,让所有证据都说不了话,证据法则形同虚设。洪哲政表示,为考量维护新闻采访尊严,并避免此一案例形成判例,而扼杀记者采访报导敏感新闻的空间,个人除将把诉求散发国际社会以求公评外,也将再提上诉,为新闻自由争取空间。(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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