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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拍超速 立委吁交通部正视行车纪录器证据力

民进党立委蔡易余(右2)与黄捷(右1)、王美惠(左2)、陈冠廷(左1)3日举行“驾驶依法加装大饼 只保受罚 不保申诉”记者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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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7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立委蔡易余、王美惠、陈冠廷、黄捷3日举行记者会指出,接获职业驾驶陈情,他们驾驶大型联结车时被测试照相机拍照显示超速,但车上的行车纪录器显示在速限内,所以呼吁交通部,要正视依法申装大饼(行车纪录器)的证据力。对此,交通部公共运输及监理司专委赵晋纬回应,因两边证据资料都足以认定,才建议由法院裁决。

蔡易余表示,近期接获多位职业驾驶陈情,指控去年10月至12月底间,其驾驶大型联结车行经国道一号南下台68K处时,遭测速照相机拍照显示超速,但车上依法加装的行车纪录器显示均在速限内,并提出GPS定位辅证,均显示没有超速的状况。

蔡易余补充,交通部监理单位应该建立合理交通违规申诉程序,让证据充足的驾驶,有得到合理裁量的机会,而非现行毫无裁量作为,将责任全都推给法院。

王美惠指出,监理机关不应该主观认为,驾驶大饼有窜改日期而不采信,他们也有保留GPS定位自清。乌龙罚单会让公司误会驾驶习惯不良,进而与驾驶解约或停职处分,影响职业驾驶的工作权益。

黄捷认为,行车纪录器规格是由交通部制定,若未依法安装,还会被裁处1万2千元至2万4千元的罚锾。不过驾驶遇到申诉问题,交通部却不采认大饼证据力。目前累积上百件申诉案,显然不是个案问题,主管机关应该站驾驶角度思考,保障维护职业驾驶的工作权。

陈冠廷说,交通部应该要选择相信自己制定的法令政策,并站在民众立场协助厘清事实。而不是只要求驾驶,收到罚单后只能去打行政诉讼。

职业驾驶周先生陈情表示,他昨天晚上八点出车工作,到现在都还没有时间休息睡觉,他们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造假。已经有车友被扣牌,车子贷款缴不出来,扣牌也没办法卖车,希望长官可以还给我们清白。

交通部公共运输及监理司专门委员赵晋纬回应,为了加强大型车辆安全防制,发生事故可以厘清责任,才要求大车加装行车纪录器。只要经检验合格,交通部会采认其证据,但测速照相机亦有依法检测。因两边证据资料都足以认定,才建议由法院公正第三者裁决。将研究如果器材有问题,将再与警政署讨论,是否有通案处理的可能。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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